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了解礦井基本安全知識,掌握災害預防和處理辦法,考試合格,入井時攜帶上崗資格證,嚴禁無證者入井。
入井時禁止攜帶的物品包括:炸藥、雷管、煙草;火機、火柴等點火工具;無措施的電氣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攝像器材;“三證”不全的電氣設備;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及攜帶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火工人員確需攜帶火工產品上下井時必須由井口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鉤上下井。專業人員攜帶的易損測量、測試器具確需隨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若可能危及他人安全必須安排專鉤上下井。
乘坐罐籠時必須聽從把鉤人員的指揮,遵守乘罐制度,嚴禁擁罐、擠罐或超員乘坐,進罐后嚴禁將頭或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罐外,攜帶的扳子、鉗子等小型工器具必須裝入工具包。人員不得同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同罐上下。嚴禁人物混合提升。
嚴禁在井下乘坐礦車、機車等非乘人車輛。
入井人員遇斜巷提升必須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在井下嚴禁跨越運行中的機械設備或觸摸其運轉部位。,非專職人員禁止操作電氣設備。
所有上下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否則不準上下井,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外單位及本單位非生產人員入井參觀學習必須由礦派專人帶領并遵守本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