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湖北省武漢市應急管理局印發《武漢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督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危化品企業進行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督管理。
按照《辦法》要求,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將危化品企業按照危險性、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劃分為4個等級,按照風險從高到低依次用紅、橙、黃、藍四色表示,對不同等級的企業實施不同頻次、差異化監督管理。
《辦法》明確了市、區應急管理部門關于危化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對涉及爆炸性生產裝置的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工作按照應急管理部相關規定執行,規定了危化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的等級劃分、分級標準、開展頻次、工作流程等相關內容。
《辦法》明確了判定為紅色等級的四種情形:新開發的危化品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和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工業化生產的;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的;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或者未達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內發生2起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內發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辦法》還明確了暫不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的四種情形,針對新設立、生產工藝和安全生產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的企業提出了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工作的有關要求。
《辦法》規定了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后,企業和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應開展的工作。危化品企業應在崗位風險辨識的基礎上,全面推行知崗位安全責任、知崗位安全風險、知崗位操作規程、知崗位應急處置措施等“四知”;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應對危化品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按照規定頻次開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履行主體責任。
同時,該局還印發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詳細列出安全風險評估標準,指導企業自查自檢,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
據武漢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評分細則和診斷報告,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能更加全面掌握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更加科學規劃不同時期的安全監管重點,更加精準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張偉 歐陽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