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應急管理局
公開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實發揮“查處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曝光上半年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查處的15起典型案例。
一、重大事故隱患案例
1.永興縣東方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香梅八礦瓦斯檢查存在漏檢情況且進行作業案
6月5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東方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香梅八礦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礦未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存在瓦斯漏檢且進行作業的行為,屬重大事故隱患。該行為違反了《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和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礦作出責令停產整頓,并處罰款66萬元的行政處罰,按照重大事故隱患“一案雙罰”的要求,對該礦企業負責人許某兵處罰款5萬元;同時函告相關職能部門暫扣該礦的《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以及礦長孫某亮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2.永興縣柏林金鑫冶煉材料經營部危險化學品儲存不符合國家標準案
5月25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柏林金鑫冶煉材料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備貨庫房危險化學品堆放混亂、不同禁忌物品混存的違法行為。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該行為屬于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企業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一般事故隱患案例
(一)煤礦企業
3.湖南省煤業集團湘永礦業有限公司安陵煤礦未采取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等案
3月5日至6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按計劃對湖南省煤業集團湘永礦業有限公司安陵煤礦進行專家輔助執法檢查,發現該礦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19》等規定的6個行為,進而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礦處4萬6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4.湖南省煤業集團湘永礦業有限公司銅角灣煤礦未采取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等案
2023年3月7日至8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按計劃對湖南省煤業集團湘永礦業有限公司銅角灣煤礦進行專家輔助執法檢查,發現該礦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19》等規定的8個行為,進而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礦處九萬六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5.永興縣梓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未采取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等案
3月1日至2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對永興縣梓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梓木煤礦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發現該礦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細則》《煤礦防滅火細則》等規定的8個行為,進而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礦處6萬8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非煤礦山企業
6.永興縣京華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案
5月16日,永興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年度執法計劃到永興縣京華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和制磚作業頂棚的24個立柱上的插座、開關裸露,未設置安全防護裝置等事故隱患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
7.永興縣祥和煙花廠生產工序和生產作業未執行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案
4月6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祥和煙花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有在安全生產許可證范圍外的生活區存放線香型煙花半成品和未按要求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開展安全培訓的行為。以上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企業各項違法行為分別進行裁量,合并處罰,作出三萬九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8.永興縣宏鑫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未建立流向管理制度如實登記煙花爆竹流向案
3月21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宏鑫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未建立流向管理制度如實登記煙花爆竹流向行為進行查處。該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三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9.永興縣文峰煙花爆竹銷售店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限量案
2月27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永興縣禮勇煙花爆竹店檢查,發現該店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限量,該店的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該店經營者雷文峰處3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10.永興縣樟樹加油站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案
6月2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樟樹加油站開展安全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加油站存在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未定期檢測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企業處罰款9000元的行政處罰。
11.永興縣鯉魚塘加油站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等案
5月4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鯉魚塘加油站開展安全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加油站存在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四)項、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企業處兩萬四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五)工貿企業
12.永興縣長鑫鉍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曹某未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案
5月8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長鑫鉍業有限責任公司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曹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現場未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曹某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對曹某(個人)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3.湖南榮裕鉑業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案
3月6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湖南榮裕鉑業科技有限公司檢查,發現濕法車間二車間a區反應槽投料口未安裝固定式防爆型砷化氫有毒氣體檢測聲光報警器,立即下達了暫時停產停業的指令。 3月7日進行復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下達的暫時停產停業指令,依然正在進行作業。該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七)項的規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兩萬九千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法人代表馬某勇作出罰款人民幣9千9元的行政處罰。
14.永興縣宋軍廢品店在原銀谷家具廠樓房頂廢棄的油 漆收集管道,進行動火作業,但無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案
3月1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湘陰渡兩新工業園原銀谷家具廠樓房頂有人在拆除廢棄的油漆收集管道,現場正在進行動火作業,但無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企業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非法經營案件
15.號牌號碼為湘l2eh85的輕型廂式貨車所有人黃某勇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柴油案
3月7日,永興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趕赴現場,在黃泥鎮東澤村發現有一輛號牌號碼為湘l2eh85的輕型廂式貨車所有人黃智勇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經營柴油的活動。該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對黃某勇作出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柴油以及違法所得3540元,處人民幣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李雅濤)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