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全市工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浙江省嘉興市消防救援支隊聚焦工業企業違規租賃等突出問題,強化租賃行為事前監管,不斷提升租賃工業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全力穩控社會面火災形勢。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苗主持召開全市消防工作會議,專題部署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印發《全市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將原材料、火災危險性為丙類產品生產加工的工業企業(含倉庫)、工業園區納入整治對象,進一步規范工業企業租賃行為。明確消防、經信、應急等部門工作職責,將消防安全納入工業企業項目準入聯審制度,組織屬地消防監管職能部門參與項目會審,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評價體系指標。對未經聯審擅自組織實施的租賃項目,聯合開展執法和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打造工業企業治理“樣板間”,指導嘉善等地出臺《工業企業廠房租賃管理辦法》,實現租賃企業消防安全聯審制落地生效,推行消防準入“4個不得”(即:存在消防安全問題和列入騰退范圍的企業不得出租;廠房應整棟或整層出租,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家生產型承租企業;出租人不得將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承租企業投資項目未經消防聯審備案,不得擅自實施)。同時,對企業畝產效益、負面清單、清理騰退等方面作了具體的明確和限定,全面壓縮了租賃企業生存空間,從本質上凈化企業安全環境。
出臺《關于做好租賃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備案承諾的指導意見》,對全市所有租賃工業企業實行備案承諾制,要求企業出租方在實施租賃行為前,對租賃廠房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承租雙方在簽訂租賃協議后3個工作日內,將出租廠房土地證、房產證、租賃協議、消防安全承諾書等材料報屬地鎮街備案,屬地鎮(街道)在收到企業備案且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租賃企業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按照“一企一冊”的原則,建立租賃工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檔案,落實專門管理。目前,全市已有78%的租賃企業完成備案承諾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