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阜陽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監管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招商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了加強我市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規范安全生產專家組織,根據省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辦法的通知》(皖安監規〔2014〕15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安監規〔2016〕15號)文件精神,經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現將《阜陽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阜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
阜陽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專家管理,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作用,促進我市經濟安全發展,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阜陽市安全生產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由阜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要求,在相關行業領域從事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或與從事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相關的具有較高專業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中聘任。
第三條專家的主要任務:
(一)參與安全生產(含職業衛生,下同)發展規劃等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調研、咨詢與評審工作;
(二)參與全市各行業安全生產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參與重大事故隱患的會診、整改與驗收,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并提供技術支持;
(三)參與安全生產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度和標準規范的研究、起草與修訂工作;
(四)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及重大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的立項建議、論證、評審以及其他安全生產相關的鑒定驗收工作;參與安全生產規劃、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
(五)參與對安全生產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以及使用中的安全設備、安全器材、安全裝置進行技術鑒定和推廣應用;
(六)對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發展戰略提供技術支持,就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承辦完成市安委會、市安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市安監局各有關科室及所屬機構、市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積極支持專家組的各項活動。
第五條對工作優秀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市安全監管局規劃科技和職業衛生安全科負責市專家組的具體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承辦專家的資格審核、聘任、考核和換屆工作;
(二)根據市安監局的要求,安排有關專家執行任務或參加有關活動;
(三)組織學術交流和業務培訓工作,建立有關資料和信息檔案;
(四)建立專家數據庫,記錄專家組的主要活動、完成任務和主要業績等;
(五)制訂專家組工作計劃、編寫專家論文集和總結報告;
第七條組織專家組按照有關要求開展活動,并主動接受市安全生產監管局的監管。
第八條專家采用聘任制,每屆任期4年,任期屆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任。
第九條專家按照安全生產專業領域分為六個專業組:(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專業組;
(二)工程建設(含建筑、道路和水上交通、水利、燃氣等行業)專業組;
(三)非煤礦山、冶金工貿、特種設備等工礦商貿專業組;
(四)職業健康專業組;
(五)消防及電氣專業組;
(六)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專業組。
各專業組設組長1名,負責制訂本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專業組主要任務是在各組負責人組織下,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相關課題的調查研討、業務學習,為制訂有關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標準及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預測等提供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專家的聘任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安全生產事業;
(二)熟悉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高級(含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師(安全評審員)等資格。熟練掌握本行業、本領域內的技術理論,且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較高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的實際工作能力;
(四)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勤政廉潔,作風正派;
(五)年齡原則上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能深入基層、企業一線開展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二條專家聘任程序:
(一)所在單位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推薦或自薦;
(二)本人填寫《阜陽市安全生產專家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三)報送市安全監管局規劃科技和職業衛生安全科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經市安監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后予以公布,市安全監管局頒發專家聘書。
第十三條專家工作守則:
(一)在執行指派公務中,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地開展工作,并對指派單位負責;不得損害服務單位各種經濟利益,獲取各種報酬;
(二)按時參加市安監局和各專業組召開的會議,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三)執行任務時,應當出示指派單位函件和專家證,方可進入有關現場進行工作,調閱與任務有關的文件及技術資料,了解有關情況。不得以市安全生產專家的名義從事盈利活動,不得擅自參加安全生產評估評價活動;
(四)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秘密,保守被檢(調)查單位的商業秘密;涉及需要回避的工作應主動要求回避;
(五)在緊急、危險情況下,專家應當建議、指導現場有關人員處理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市安監局。
(六)市安全生產專家應積極參與市安全監管局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相關建議;每人每季度至少義務服務安全生產工作(含安全生產檢查)2次(以市安全監管局委派為準)。
(七)各專業組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報市安監局規劃科技和職業衛生安全科。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市安全監管局設立專家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專家組活動及專家承擔市安全監管局委派工作等所需費用開支。
第十五條選派專家執行任務時,市安監局各科室(含二級機構,下同)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所需專家,經分管領導同意報局長審批后,由具辦科室負責通知專家所在單位或本人。
第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市安監局可直接通知專家所在單位和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執行任務。亦可以根據特殊情況臨時聘用具有豐富經驗非專家庫人員執行救援、處置任務。
第十七條有關部門和單位聘請專家組成員執行任務時,應向市安全監管局備案。
第十八條專家本人對所執行任務中簽署的意見負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各縣(市、區)、市開發區、阜合產業園區等安全監管機構以及其他部門或單位需要市安全生產專家服務時,應提出申請,由市安全監管局具辦科室負責通知專家所在單位或本人。專家接到通知后,應按時抵達指定地點執行任務。專家完成任務后從有關專家服務申請單位領取相應報酬。
第二十條專家報酬按公務項目、差旅費、服務內容及其所需投入的勞動量大小,在《阜陽市安監局安全生產專家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中確定。各縣(市、區)、市開發區、阜合產業園區及相關單位可以參照市安全監管局專家費用標準執行,也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服務費用標準。
第二十一條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安監局批準終止專家資格,并書面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
(一)所在單位或本人提出申請不再擔任專家的;
(二)因身體狀況、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再勝任專家工作的;
(三)連續1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專家組活動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專家工作守則的。
(五)服務單位、服務對象舉報有不廉潔行為且查證屬實的。
被終止資格的專家,其專家證書應交回市安監局。對因有不廉潔行為而終止資格的專家,將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再聘用。
第四章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專家組全體會議,由市安全監管局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沒有特殊情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三條專業組會議,由各專業組組長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組織召開,每半年或一年召開一次。
第二十四條專題工作會議,由市安監局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