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委會辦公室,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中央駐贛企業、省屬企業: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強化安全生產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維護勞務派遣人員和靈活用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各地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人民生
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統籌發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深入排查各領域環節安全生產隱患,狠抓整改落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以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的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政府監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
1.各地人社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要求對申請經營勞務派遣、實行特殊工時制度進行審批,不得隨意擴大特殊工時制度適用范圍,防止因勞動者過勞引發安全生產風險;
2.各地安委會辦公室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主管部門要以安全生產問題易發的建筑、交通、礦山、化工、新業態等行業為重點,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安全生產和勞動用工指導服務,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用工行為;
3.對涉及勞務派遣、靈活用工數量較多的行業,各地人社部門要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做好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各項工作。
(二)勞務派遣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1.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含異地備案),在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場所開展經營活動;
2.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和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并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相關待遇;
3.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應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有關規定載明被派遣勞動者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事項,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等內容;
4.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建立完善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等培訓,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5.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被派遣勞動者應當依法主動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有關配合工作;如出現涉及勞動者工資、社保等人社領域權益保障問題,應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人社部門。
(三)用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1.用工單位應當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凡是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一律不能上崗;
2.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3.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危險崗位嚴控勞務派遣用工數量,煤礦井下嚴禁使用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
4.鼓勵用工單位為靈活用工人員購置相關商業保險。
三、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要經常性開展隱患大排查活動,對排查出的各類風險隱患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及時整改。各地要結合“雙隨機”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將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數占比超50%的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結果作為單位誠信等級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各地如遇有重要緊急情況,特別是安全生產突發情況,要第一時間請示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采取應對處置措施。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