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區管委會安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省安辦《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閩安委辦〔2018〕8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全面開展自查。《福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榕政辦〔2017〕78號)部署了10個方面、39項工作,其中需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的有10項,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有12項(詳見附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對照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突出建立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全面啟動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等重點任務,全面認真開展自查,尚未完成的要加快落實,完成質量尚有差距的要及時改進,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二、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安委會已將綜合治理列入2018年工作要點,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安辦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督促,強化考核,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各地各有關部門請于2018年8月10日前,將自查情況和進一步推進措施以及《福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查表》報送市安辦,以便及時匯總上報省安辦。
聯系人:邱繼妹,電話:87500568(傳真),郵箱:fzajjsc@126.com。
附件:福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完成情
況自查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8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福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查表
| 序號 | 治理內容 | 工作措施 | 責任分工 | 完成時限 | 完成情況 | 推進措施 |
| 1 | 全面摸排風險 | 按照市安辦《轉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的通知》(榕安辦〔2016〕57號)的要求,認真組織摸排各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重點摸排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物流園區、港口、碼頭、機場和城鎮燃氣的使用等各環節、各領域的安全風險,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 | ||
| 2 | 重點排查重大危險源 | 認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排查,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 | ||
| 3 | 加強高危化學品管控 | 根據國家制定的高危化學品目錄,加強硝酸銨、硝化棉、氰化鈉等高危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全過程管控。 | 市安監局牽頭,市經信委、公安局、交通委、環保局、教育局、衛計委、福州港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 | ||
| 5 | 加強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及危險化學品罐區的風險管控 | 部署開展化工園區(含化工相對集中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區域定量風險評估,科學確定區域風險等級和風險容量,推動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建立安全、環保、應急救援一體化管理平臺,優化區內企業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體安全風險。加強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的應急處置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 市安監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交通委、環保局、市場監管局、福州港口管理局、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6 | 全面啟動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 | 進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底數,通過定量風險評估,確定分批關閉、轉產和搬遷企業名單。制定城區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的綜合性支持政策,通過專項建設基金等給予支持,充分調動企業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推進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 | 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7 | 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 | 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等規定的危險貨物包裝、裝卸、運輸和管理要求,落實各部門、各企業和單位的責任,嚴把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準入關,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建立裝貨前運輸車輛、人員、罐體及單據等查驗制度,嚴把裝卸關,加強日常監管。 | 市交通委、福州港口管理局牽頭,市經信委、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安監局、郵政管理局、福州海事局、長樂國際機場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8 | 鞏固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 | 全面完成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任務,杜絕新增隱患。進一步明確市、縣級油氣輸送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按國家要求構建油氣輸送管道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推動管道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強化油氣輸送管道巡護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水平。 | 市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7年9月底前完成 | ||
| 9 |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監管責任體系 | 研究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系統監管。厘清部門職責范圍,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具體內容,消除監管盲區。 | 市安監局、市編辦牽頭,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10 | 建立更加有力的統籌協調機制 | 進一步完善現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增補相關成員單位,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能力。 | 市安監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11 | 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 |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12 |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 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14 | 規范產業布局 | 督促各縣(市)區、高新區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布局規劃等,加強城市建設與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的規劃銜接,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要求。 | 市發改委、經信委牽頭,市公安局、國土局、環保局、規劃局、安監局、海洋漁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15 | 嚴格安全準入 | 建立完善涉及公眾利益、影響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建設項目公眾參與機制。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立項階段,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實施建設、發改、國土、經信、消防、環保、海洋漁業、衛計、安監、交通、港口等相關部門聯合審批。督促地方嚴格落實禁止在化工園區外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的要求。鼓勵各縣(市)區、高新區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16 | 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的管理 | 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依法嚴肅追究因設計、施工質量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 市建委、市場監管局、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23 | 嚴格規范執法檢查 | 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檢查,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依法嚴厲處罰危險化學品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曝光力度。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25 | 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 | 督促各地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及時將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并按要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公示,定期在媒體曝光,并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重要依據;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 市安監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國土局、環保局、國稅局、地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26 | 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 | 督促各地區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 | 市環保局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27 | 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 加強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監管力量,按要求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設施,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
| 30 | 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 | 加強安全評價、環保評價、認證、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的審查審批,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規范評價檢測行為,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有不良記錄的評價、認證、檢測、檢驗機構,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追究相關責任并在媒體曝光。 | 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32 | 建立全市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 | 依托全省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含進口)、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企業大數據庫,形成政府建設管理、企業申報信息、數據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綜合信息平臺。鼓勵企業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臺,提高企業自身安全管理能力。靈活運用各種方式,探索實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電子追蹤標識制度,及時登記記錄全流向、閉環化的危險化學品信息數據,基本實現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 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公安局、環保局、交通委、農業局、市場監管局、安監局、福州海關、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福州海事局、福州港口管理局、長樂國際機場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36 | 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 | 簡化、完善危險化學品相關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演練要求,積極推行使用“一圖一卡一冊”(應急處置圖、應急處置卡和應急處置手冊)。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根據演練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 | 市安監局牽頭,市發改委、交通委、環保局、消防支隊、福州海事局、福州港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
| 38 | 加強化工行業管理人才培養 | 推動化工行業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化工安全網絡教育,利用大型化工企業資源,建立化工安全培訓教育基地,促進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 | 市教育局、市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
注:表中任務序號為福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中的編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轉發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
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閩安委辦〔2018〕8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安委會,省有關部門:
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18〕5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切實提高認識。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各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作用,督促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各項工作抓細抓實。
二、全面開展自查。《福建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閩政辦〔2017〕21號)部署了10個方面、39項工作,其中需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的有10項,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有12項(詳見附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對照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突出建立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全面啟動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等重點任務,全面認真開展自查,尚未完成的要加快落實,完成質量尚有差距的要及時改進,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三、強化督查考核。省政府安委會已將綜合治理列入2018年工作要點,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內容。省安辦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督促,強化考核,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各地各有關部門請于2018年8月10日前,將自查情況和進一步推進措施以及《福建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查表》報送省安辦,以便及時匯總上報國務院安辦。
聯系人:劉華,電話:0591-87302131(帶傳真),郵箱:fjajjgsc@126.com。
附件:福建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完成情
況自查表(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7月27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函〔2018〕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中央編辦,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國家監委,有關中央企業: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國辦發〔2016〕88號,以下簡稱《方案》)以來,特別是2017年3月24日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電視電話專題會議召開之后,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和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安排,大力推進工作落實,經過各單位的共同努力,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成效。但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在督導檢查中發現,綜合治理工作仍存在突出問題:一是認識存在偏差,部分地區和部門認為綜合治理工作僅涉及安全監管部門,政府全面推動力度不夠。二是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排不全面不徹底,目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風險摸排工作已基本完成,但運輸環節及燃氣等危險化學品使用行業領域摸排工作進展不平衡。三是部分地區和部門對重點工作抓落實的力度不夠,一些重點工作未按計劃時間節點推進。為進一步加快推進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既定時間節點如期完成,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對綜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危險化學品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涉及企業數量多、行業領域多、監管部門多、潛在安全風險大,易影響公共安全,并且近年來新問題、新挑戰和新風險點不斷出現,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綜合治理是新時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關鍵性舉措,是國務院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強化紅線意識、標本兼治、夯實安全發展基礎的系統性安排,意義重大突出。各地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檢查,注重實效長效,大力推動實施,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的抓好貫徹落實,加速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開展自查,加快推進各項工作任務
《方案》部署了10個方面、40項工作,其中需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的有13項,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有15項(有關工作任務清單見附件)。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對照《方案》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突出建立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全面啟動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等重點任務,全面認真開展自查;對未按時完成或者完成質量不高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人員、時間要求,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辦考核力度,確保各項重點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三、切實履行職責,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綜合治理工作覆蓋了危險化學品從生產到廢棄處置的全過程,涉及領域多、部門多、周期長、任務重、要求高。各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要高度重視,把綜合治理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定期聽取匯報、研究措施,全力整體推進綜合治理工作。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工作任務牽頭部門要主動作為,切實履職,壓實責任,強化考核,加快推進相關工作任務有效開展。各地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等單位協作配合,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如期完成綜合治理工作任務。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在今年下半年適時提請國務院辦公廳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專項督查。
各單位請于2018年8月15日前將自查情況和進一步推進措施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孫吉勝,010-64466280、64467090<傳真>;)。
附件: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有關工作任務清單(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