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13時30分許,在由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無錫市長江國際花園二期工程工地發生一起腳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3名施工作業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8萬元。
接報事故后,省安監局和無錫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善后、嚴查事故責任。市政府曹佳中副市長在第一時間率市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監察局、總工會、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和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周密部署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各項工作。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的規定,無錫市人民政府成立了“3.4”腳手架坍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檢察院派員參加,全面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經現場勘察、技術分析、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事故調查組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救援、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形成了《關于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3.4”腳手架坍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經江蘇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核查同意,無錫市人民政府于7月10日下發《市政府關于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3.4”腳手架坍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結案的批復》(錫政復[2012]58號)文件同意結案。
根據無錫市人民政府的批復意見,市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落實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責任追究,給予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250萬元的行政處罰和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天的處理;分別給予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蘇州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罰款人民幣64000元和180000元的罰款;項目實際主要負責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4名責任人撤職等黨政紀處分;給予項目總監暫停執業資格1年的處理。
來源: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