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安監局: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新安法)將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實施新安法,推進依法治安,省局擬定了《關于貫徹實施新〈安全生產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告知函》,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告知函填寫好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姓名,逐個企業落實,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并督促其遵法守規、履職盡責。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狠抓落實,確保告知函印發到屬地所有企業主要負責人。
二、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當地主流媒體,全面播放、刊登國務院安委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開信和省局告知函內容,掀起學習宣貫新安法熱潮,營造全民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濃厚氛圍。
三、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宣傳落實告知函與正在開展的“七打七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緊密結合起來,把告知函落實到打非治違專項督查和“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的重要內容。各設區市安監局要認真做好本地區告知函匯總和反饋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送省安監局辦公室。
省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并將各地落實情況向全省予以通報。
江西省安監局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