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急管理報謝俊雕 鄧峰2023-02-24 14:05:01





本報訊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會同湖北省應急管理廳下發《關于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協調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聯合檢查制度、事故調查制度和日常溝通制度等5項制度,以推動形成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合力。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通知要求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聯席會議,主要研究貫徹落實有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聽取非煤礦山監管監察工作情況匯報,分析研判安全風險,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重點問題。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通知明確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監察信息共享通報機制,相關單位動態共享非煤礦山基礎臺賬、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審批、監管監察執法計劃、執法文書、監察指令、礦山事故隱患清單、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統計分析報告等數據信息。
建立聯合檢查制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根據年度和月度監察計劃抽查檢查非煤礦山企業,屬地市(州)、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可以派員參與聯合檢查。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布置的綜合性專項檢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和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可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檢查。凡是聯合檢查組檢查發現的隱患,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其中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由兩家單位持續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形成閉環。
建立事故調查制度。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分級響應的原則和《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干規定》,湖北局和該省應急管理廳聯合派人參與事故搶險救援。根據死亡(被困)人數安排不同層級人員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按照湖北省安委會事故“說清楚”制度,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非煤礦山事故,由兩家單位聯合聽取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匯報,并在一年內對事故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的落實及評估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建立日常溝通制度。湖北局和該省應急管理廳內設的非煤礦山監管和監察處室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形勢分析研判會,對臨時性突發性事項、日常工作動態、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合力推動工作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