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質發〔2016〕24號
關于印發《黃巖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
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屬單位:
現將《黃巖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臺州市黃巖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12月26日
黃巖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小組
2.2領導小組職責
2.3辦事機構
3運行機制
3.1預防程序
3.2準備程序
3.3基本應急程序
3.4專項應急程序
4應急保障
5技術儲備與專家
6監督管理
6.1宣傳
6.2培訓
6.3演練
6.4獎勵與責任追究
7附則
7.1名詞術語解釋
7.2制定與管理
7.3實施時間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浙江省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臺州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應急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作為《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的子預案,適用于本區境內發生的各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以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充分準備,快速反應;科學決策,措施果斷;降低影響,減少損失。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小組
成立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特種設備工作的領導
成員:由辦公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稽查大隊、市特種設備檢驗中心等有關科室和負責黃巖片區的機構負責人組成。
2.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 組織建立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救援工作。
(4)及時向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2.3辦事機構
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防程序
3.1.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3)及時分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本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定期巡查,并做出記錄,嚴格按照相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1.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2 準備程序
3.2.1人員培訓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協助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協助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2.2預案演練
(1)有關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及以上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組織相應專家每年抽取1-2家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3基本應急程序
3.3.1現場處置工作
接到相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報警或者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人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及時做好下列工作: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校驗記錄和報告;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備的三個月內的操作記錄和巡查記錄,特別是事故發生前一周內的操作和巡查記錄;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3.3.2區質監局應協助進行的現場處置工作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助做好以下工作: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
3.3.3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3.3.4 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3.3.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3.4專項應急程序
3.4.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泄漏應急程序
(1)發生泄漏時要馬上切斷進汽閥門及泄漏處前端閥門。
(2)發生超溫超壓時要馬上切斷進汽閥門,對于反應容器停止進料,對于無毒非易燃介質,要打開放空管排汽,對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質要打開放空管,但要將介質通過接管排至安全地點。屬超溫引起的超壓泄漏還要通過水噴淋冷卻以降溫。
(3)容器本體泄漏或第一道閥門泄漏要根據容器、介質不同研制專用堵漏技術和堵漏工具。
(4)易燃易爆介質泄漏時要對周邊明火進行控制,切斷電源,嚴禁一切用電設備運行,防止靜電產生。
(5)有毒介質泄漏可能危及周邊人員安全時要及時報現場指揮人員下達緊急疏散命令,組織人員向上風口撤離。
(6)當有人員受傷或中毒時,由搶險人員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進入危險區域救出傷員,采取必要的現場救護措施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3.4.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火災應急程序
(1)發生室外火災,救援人員一般不要站立在著火點的下風側,避免吸入煙氣暈倒。
(2)發生室內火災,救援人員進行撲救前,應先打開門窗。若火災發生在地下室,救援人員滅火時還應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氣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險。
(3)發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火災,救援人員在撲救時一定要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護衣鞋等。如果發現搶救人員有頭暈、惡心、發冷等中毒癥狀,應立即撤離火災現場,讓其安靜休息,吸取新鮮空氣,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3.4.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爆炸應急程序
(1)當壓力容器發生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機電源,當壓力管道發生爆炸,應立即切斷上端進口閥。
(2)對可燃氣體和油類應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置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
(3)當有因爆炸而導致建筑物、設備、管道有崩塌危險時,相關人員嚴禁進入相關區域,如應緊急情況確需進入現場的,應佩戴完好防護用品。
(4)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傷勢嚴重的立即送往附近醫院。
3.5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預案)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后,由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需繼續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監控工作,協助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做好事件發生、發展、響應、處置等全程的分析、評估和總結,要認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4應急保障
本預案作為《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的子預案,相應的通信保障、資金保障、應急用車保障、治安保障、醫療衛生保障、運輸物資保障參照《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5技術儲備與專家
5.1領導小組負責建立全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專家組(詳見附表),專家組成員由市級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為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5.2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6監督管理
6.1宣傳
要加強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
6.2培訓
應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急納入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培訓中,提高相應人員的應急管理知識,提高處置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的能力。
6.3演練
要按照相關的要求,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發現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切實提高特種設備化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6.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化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名詞術語解釋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
7.2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區質監局制訂。
本預案為《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的子預案,根據《臺州市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7.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