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鄂爾多斯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做好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鄂應急發〔2020〕51號)文件要求,為貫徹落實12月6日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議、12月10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自治區、市政府和旗政府12月14日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會議的重要部署,進一步加強我旗境內的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全旗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現對近期危化安全工作安排如下,請各股室、二級單位,各相關企業認真抓好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為保證相關工作及時有效地開展實施,確保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旗應急管理局特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劉雄江 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常務副組長:楊志忠 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 組 長:高 軍 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 剛 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局長
成 員:賀 強 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劉歡綜合監管股負責人
史 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一大隊大隊長
劉播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二大隊大隊長
楊文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三大隊大隊長
袁 泉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四大隊大隊長
杜禹舟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執法
局五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監管股。辦公室主任由劉歡兼任,負責協調、向市應急管理局匯總并報送相關信息。
二、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
歲末年初,降雪、低溫、冰凍等各種不利因素疊加,歷來是化工企業事故高發時段之一,加之當前化工市場回暖,大部分化工產品價格均呈現上漲趨勢,企業搶產量、提業績、增收入意愿強烈,這些風險隱患和問題不能及時整改及正確處理,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近日,國內外多地化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各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這一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和措施的落實,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從最壞處著想,往最好處努力,認真研究分析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現狀,仔細查找本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強化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重大風險的管控,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為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三、加強調度,強化監管
綜合執法局要對我旗境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做到底數清、問題明,要結合日常監管和第三方檢查情況建立“一企一策”的監管檔案,將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的企業確定為重點監管企業,增加督促檢查頻次,幫助企業發現“病癥”,有針對性開展督促幫扶。對經督促幫扶仍不整改的企業,要及時向旗人民政府匯報并提請停產整頓。
一是加強對企業產能調度,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實際運行產能,合理安排生產,嚴禁因趕工期、搶產量而盲目超負荷運行,要求各生產企業每日上報當天的核定產能和實際產能,對超出最大允許產能范圍生產的企業,要及時提醒企業限產,確保安全,對拒不執行監管指令的企業要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要書面上報旗人民政府提請停產整頓,絕不允許因超產引發事故。二是督促企業加強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措施避免出現參數的較大波動,一旦出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處置,要將生產異常的原因及處置結果及時向旗應急管理局報告。三是督促企業加強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原則上禁止安排大的檢維修作業,尤其是計劃性停車檢維修,因安全需要確需進行檢維修作業的,要報旗應急管理局備案,實行提級管理,編制檢維修方案,經公司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加強對檢維修人員的培訓,作業現場要派車間級負責人現場監督指導作業,確保檢維修作業安全。四是進一步強化特殊作業等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督促企業認真細致的開展作業辨識,認真辨識生產、檢維修過程中的特殊作業行為的風險,針對性的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格作業審批,在此期間進行動火、受限空間作業的要提級審批,禁止在重大危險源區域和罐區動火,確需動火的必須按特級動火管理,編制動火方案,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報備旗應急管理局。同時,必須有公司級領導現場落實安全措施,監督指揮作業,嚴格控制作業人員數量,非作業票批準的人員一律不準進入作業現場。五是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外委承包商的管理,要將承包商納入本企業安全監管,下大力氣強化承包商作業現場管理,必要的情況下分派專人進行管理,要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和頻次,嚴厲打擊承包商作業人員頂崗替崗,違章作業等行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六是加強在建項目的安全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收尾項目和冬季施工項目的監管,嚴禁各建設項目進行轉包分包。七是加強危險化學品試生產項目和精細化工項目的安全監管。嚴格控制試生產項目的產能,不允許超出核定產能生產。對試生產過程中出現工藝指標波動的,要及時與設計院進行反饋會診,絕不允許試生產企業擅自改變原有設計的工藝指標和聯鎖設施。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切實提升精細化工本質安全水平的通知》(內安委〔2020〕6號)和精細化工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好本轄區內精細化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八是各相關企業及時制定并落實好“冬防”方案,做好防凍、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靜電、防泄漏等工作,加強巡檢,及時排險除患。九是要對我旗境內醫藥和化工企業進行摸底,并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對存在重大隱患無法確保安全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十是要對化工、危化、煙花爆竹企業經營模式進行摸底調研,堅決打擊暗中轉包分包生產和經營權抵頂債務,失去對企業的實際經營和管理權行為,堅決杜絕類似行為導致企業只管收益不顧安全,從而引發事故發生。
四、生產經營單位要不留死角、全面細致的開展一次隱患自查自改
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針對歲末年初的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針對性地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確保生產安全。
一是檢查企業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情況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完好和運行正常,溫度、液位、流量、壓力等關鍵參數監控是否準確,是否存在波動,關鍵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二是檢查聯鎖管理是否嚴格,聯鎖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聯鎖投切管理是否嚴格,是否存在未經審批擅自摘除聯鎖,或聯鎖長期摘除未恢復的行為,是否存在聯鎖投切未按規定審批,關鍵聯鎖未經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即擅自摘除。三是檢查企業報警管理是否有序,重點檢查企業報警設施是否完好,報警記錄是否齊全,報警處置是否及時妥當,是否存在違規消除報警的行為。四是企業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重點檢查企業針對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是否按照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安監總管三〔2013〕3號、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等文件要求落實了各項安全措施,針對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投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運行正常,各項工藝和安全參數是否監控到位、準確。五是企業特種設備的管理是否有序,重點檢查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特種設備及其安全設備設施是否檢驗合格,是否存在帶病運行的特種設備。六是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是否到位,重點檢查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是否健全、科學,從業人員執行是否嚴格,是否存在“三違”行為等。七是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是否納入到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當中,是否存在對外委施工單位“寬、松、軟”的問題。八是加強停產企業的安全管理,要督促企業安排專人進行值守,排查各類設備和罐區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危險化學品是否清理和置換,各項防泄漏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九是特殊作業是否按規定進行。十是否存在超產能、超范圍、搶產量生產行為。十一是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員工的思想狀況,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利用班前會開展安全警示教育,了解員工的思想和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妥善解決,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堅決查處“三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三違”行為一律零容忍。加強新錄用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培訓合格上崗,不得安排新錄用人員單獨上崗,不得安排新錄用人員頂崗替班,嚴禁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和上崗期間飲酒,企業要安排專人進行崗前和崗中檢查。各企業要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責任到人、狠抓落實,杜絕漏查漏管,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臺賬,按照“五定”要求逐項落實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實嚴密的防范措施。元旦、春節兩節期間和全國“兩會”前,各企業要根據檢查情況,對本企業分別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狀況檢查評估。評估情況要明確企業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否確保安全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一律停產整改。各企業檢查和評估情況,要分別于2021年1月10日和2021年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書面上報旗應急管理局。旗應急管理局將對各企業自評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60%。與此同時,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企業全年檢查發現的隱患進行梳理匯總,對沒有整改的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特別是重大隱患,要制定整改期間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同時,要研究分析形成隱患的原因,特別是一些重復出現的隱患,從源頭上“找病癥,開方子”,既要治標,更要治本。
五、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
要認真貫徹落實《達拉特旗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達拉特旗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達應急發〔2020〕51號),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倉庫、“四防”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經營安全專項治理情況,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倉儲安全管理情況等排查。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生產和銷售行為。
六、認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綜合執法局要督促企業在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嚴格按照以下要求落實好值班值守工作。
一是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間,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必須有一人在崗,特殊情況需離開駐地,要嚴格按照《達拉特旗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的通知》(達應急發〔2020〕1號)文件要求履行請假手續,并明確離崗期間的企業負責人,授權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該負責人必須為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職務。分管生產和分管安全負責人必須有一人在崗,不得同時請休假。二是嚴格落實《達拉特旗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的通知》(達應急發〔2020〕1號)文件要求,每天必須有一名公司級領導帶班,要明確帶班領導帶班期間檢查督促的具體地點、環節和內容,確保帶班領導能夠深入各車間、班組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并做好記錄備查。100人以下的企業公司帶班領導要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100—300人的企業每天檢查現場作業場所覆蓋面不小于總數的1/2,300—500人的企業每天檢查現場作業場所覆蓋面不小于總數的1/3,500—1000人企業每天檢查現場作業場所覆蓋面不小于總數的1/4,1000人以上的企業每天檢查現場作業場所覆蓋面不小于總數的1/5。各企業公司級帶班領導去車間檢查要詳細記錄檢查場所和發現的問題,并由所在場所當班人員簽字。同時,要將檢查發現的問題作為交接班內容予以交接,明確處理意見。三是合理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員,合理調派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搭配值班。
七、加強應急管理工作
各相關股室、綜合執法局要督促工業園區專職救援隊伍和各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
一是安排好應急救援隊伍的24小時在崗值守,做好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準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或險情,能夠組織救援力量和裝備物資快速響應、有效應對、妥善處置。二是各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春節前各車間必須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要加強員工現場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做到臨危不亂,處置得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因處置不當引發事故。三是要認真檢查公司和車間的應急裝備、物資的儲備情況,對過期的、失效的要及時予以更換。
八、強化督導,從嚴執紀問責
綜合執法局要加強督導力度,對轄區企業在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的值班值守和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抽查,每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跟蹤企業對上述要求的執行情況,重點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在崗、生產運行狀況是否正常、現場管控是否有序、隱患排查整治是否開展等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抽查情況要與安全生產信息日報表同時上報。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企業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產整頓,對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釀成事故的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九、加強信息報送
各相關企業要做好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的信息報送工作。
一是在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各企業實行安全生產信息零報告制度。各企業要將本企業每日的領導在崗情況、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等信息于當日15點前報送旗應急管理局。二是元旦、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值班零報告制度執行起止日期分別為: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和“兩會”召開前1天至結束后1天。三是請相關企業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2月5日中午12點前分別將本企業《“元旦”期間領導值班表》《“春節”期間領導值班表》(見附件1)匯報至旗應急管理局,于“兩會”召開的前四天中午12點前將本企業《全國“兩會”期間領導值班表》(見附件2)報旗應急管理局。
聯 系 人:楊永亮
聯系電話:0477-5185695
附件:1.企業元旦和“春節”期間領導值班表
2.企業全國“兩會”期間領導值班表
(此頁無正文)
達拉特旗應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