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應急管理局:
為貫徹實施《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應急預案編制質量。生產經營單位應以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為基礎,編制應急預案,并制訂可行的應急措施。在做好本單位各類預案相互銜接的同時,注重與所在地政府及其部門、相關應急隊伍或其他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在保證基本要素完整性和組織體系合理性的基礎上,可以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二、做好應急預案公布、培訓。應急預案經批準施行后,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隊伍。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檔案。對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應采取有效方式告知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應急預案備案后,應依法向社會公布。
三、明確備案分級管理責任。對《辦法》第二十六條所列相關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分工進一步明確如下:
中央駐皖和省屬企業安徽“總部”(省公司)的應急預案,報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抄送省應急管理廳;其所屬單位報所在地市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抄送同級應急管理部門。跨市級行政區域的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報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省應急管理廳備案。
本條第一款以外的企業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大中型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報所在地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前款以外的其他企業報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四、加強預案工作監督管理。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認真做好轄區內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工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工作用表見附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照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并登錄省應急管理廳信息化平臺填報相關信息(《辦法》第二十六條所列單位應同時填報應急預案演練記錄)。認真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地區應急演練,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預案演練,三年實現本部門應急預案演練全覆蓋。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以及應急資源信息填報等工作納入年度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附件:
安 徽 省 應 急 管 理 廳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