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急管理報2023-03-17 14:01:44





本報訊 煙花爆竹是特許商品,生產銷售都要有相應資質。近日,江西省上栗縣法院首次集中宣判了7起涉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刑事案件。
涉案的8名人員都是上栗縣人,涉及7起數額不等的非法經營案件。公訴機關指控這8名被告在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用原材料進行煙花爆竹生產、銷售,數量巨大,嚴重影響了社會正常經營秩序,涉嫌非法經營罪。
經兩次公開審理后,法院做出了判決。其中,被告鄔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9萬元。另外7名被告人也被判犯非法經營罪,分別獲刑七個月到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7起案件查獲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據介紹,作為煙花爆竹主產區,上栗縣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處置都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從這7起案件的現場查辦情況來看,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多達上萬件,堆放的地點距離廣大群眾工作和生活的區域非常近,安全隱患突出,風險極大。
此次集中宣判,還邀請了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庭審進行監督,部分鄉鎮代表和花炮生產企業負責人到現場旁聽。
法官指出,這是上栗縣法院首次采取集中宣判形式,對煙花爆竹領域的非法生產經營案件進行宣判。將多起類似的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宣判,能進一步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贛應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