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華大學藤影荷聲
2019年1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提高防控能力,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2019年3月21日,江蘇響水發生了特大爆炸事故后,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搶險救援,搜救被困人員,及時救治傷員,做好善后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生產安全事故具有耦合性、復雜性、不確定性的特點,處置不當會增加社會穩定風險。
一、生產安全事故社會穩定風險的演化機理
1.直接導致利益損失
首先,生產安全事故往往會造成人員死傷,直接造成生命安全風險。第二,會產生經濟利益受損風險。不但會對事故單位造成經濟損失,還會給周邊區域的企業、居民帶來財產損失,對其生產生活產生負面影響,甚至能對整個區域經濟都產生不良影響。此外,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對周邊水體、土壤、大氣造成污染,對周邊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2.誘發公眾負面情緒
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身體傷害、人員死亡,乃至事故現場的恐怖景象,不僅會對人的生理造成不良影響,也會使當事人(或其家屬)產生焦慮、痛苦、憤怒等負面情緒,進而引發社會公眾的密切關注,加快負面情緒傳播擴散。如果處理不當,會形成網絡輿情事件,擴大事故負面影響。
3.促使人們尋因歸責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人們會主動追蹤事故原因,并對相關主體進行問責,責任主體的識別直接決定了個體后續反應指向,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往往將事故原因指向特定企業和政府部門。不當回應和補償措施可能會導致利益受損者行為升級,乃至采用集體游行、打砸公共設施等極端行為發泄情緒,進而造成對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的侵害,加劇公眾心理恐慌,挑戰事故后的社會秩序,對公共安全造成惡劣影響。
二、思考建議
1.做好應急預案,減少利益損失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采取及時而恰當的應急措施,有效減少相關群體的財產、健康和生命損失,是防范控制社會穩定風險的重要舉措。從事前預防來看,生產單位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盡可能對事故發生后可能出現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和其他損失進行估計,對事故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污染等次生災害做出預測。通過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預案,訓練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應急救援裝備,以最快速度控制事故影響,減少相關損失。
2.實施心理管理,安撫不良情緒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往往會對感官和心理造成巨大沖擊,使其進入心理危機狀態,產生內疚、悲傷、憤怒、情緒調節困難等感受和癥狀。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對陷入心理危機狀態的幸存者、遇難者家屬、救護人員等采取必要的心理疏導,幫助個體和家庭盡快重新回歸正常生活。
3.關注輿情管理,抑制信息擴散
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要點在于應對信息的時效性、全面性和主動性。這就要求,政府要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及時發布信息,表明政府態度和應急措施;在救援處置中,不斷主動向社會公眾發布實時信息;在信息發布中,極力保證信息的全面性和準確性,盡可能避免可能引發的質疑;對于部分人群存在的困難和疑惑,也應及時予以公開解答,杜絕謠言滋生。
4.加強歸因管理,引導行動走向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人們在逐漸恢復生產生活時,會開始尋找帶來損失和傷害的原因。當事故情境定義從“天災”轉向“人禍”時,就會出現受害人群尋找責任主體的行為,并通過對“人禍”所代表的社會組織進行譴責來抒發不滿,甚至采取極端行動以傾瀉憤怒。研究表明,在前現代社會中,人們通常把責任歸咎于特定個人,而現代社會則傾向于歸咎于大型組織。因此,相關部門應積極調查事故責任,避免民眾盲目歸因,引發社會不穩定風險。
作者簡介
曹峰,清華大學中國社會風險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社會沖突管理、社會風險治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