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高橋街道)、各鎮(街道):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教育培訓的主體責任,確保培訓質量,切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養和技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應急基礎〔2022〕110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企業百萬員工安全大培訓工作的通知》(浙應急基礎〔2023〕1號)和《嘉興市應急管理局關于明確2023年嘉興市企業十萬員工安全大培訓工作指標的通知》(嘉應急〔2023〕1 號)文件精神,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相關要求,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著力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培訓主體責任,依法整頓行業亂象,嚴格教育培訓制度,強化安全培訓監督執法,狠抓安全培訓質量提升,不斷夯實安全培訓工作基礎,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技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主體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是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全面負責,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分專業、分層次、分類別、分崗位制定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本行業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自任職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取得相應資格(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格(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并定期接受復審(再培訓)。其他從業人員結合單位實際,重點突出關鍵部位、工序、設備的應知應會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內容,開展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對轉崗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重新組織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的,簽訂服務合同或協議,明確安全培訓的責任、對象、目標、內容、形式、學時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4.生產經營單位按照“一企一冊、一期一檔、一人一檔”的原則,如實記錄安全生產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參加人員、學時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并建檔備查,檔案(含電子檔案)應當完整、準確。生產經營單位委托第三方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應保存服務合同檔案。對未按照規定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培訓、如實記錄培訓等情況,將依法實施處罰。
5.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保障安全培訓經費投入,鼓勵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支持其他從業人員參加崗位技能等級提升培訓。
(二)工作目標。
1.根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依法得到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100%,重點危險作業(八大高危作業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相關人員安全培訓覆蓋率100%,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全部輪訓一遍,一線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逃生處置能力顯著提升。
2.根據嘉興市應急管理局《關于明確2023年嘉興市企業十萬員工安全大培訓工作指標的通知》,我們要繼續做好企業員工網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2023年度培訓任務分解如下:
2023年度培訓總人數:1.6萬人
| 轄區 | 任務(萬) | 轄區 | 任務(萬) |
| 梧桐 | 0.15 | 洲泉 | 0.19 |
| 烏鎮 | 0.12 | 大麻 | 0.12 |
| 鳳鳴 | 0.12 | 石門 | 0.12 |
| 崇福 | 0.17 | 屠甸 | 0.12 |
| 濮院 | 0.17 | 河山 | 0.12 |
| 開發區 | 0.20 |
三、落實工作措施,加強監督管理
近幾年,由于市場經濟形勢不景氣和疫情影響,導致很多企業經營效益下滑,企業規模縮小,對安全管理工作比較松懈,我們在檢查中經常發現中小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沒有參加過安全培訓,沒有持證上崗,普通員工每年度的安全教育基本沒有開展或者流于形式,企業各類人員安全意識淡漠,缺乏安全技能,這是一種很大的安全隱患。各轄區要經常性開展安全教育類檢查,督促企業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好轄區內各類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持證情況統計,督促企業建立完善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臺帳資料。及時布置“萬名員工”網絡培訓工作,爭取做到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員工培訓全覆蓋,“三場所三企業”全覆蓋,工貿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重點崗位人員培訓全覆蓋。根據企業規模、員工數量和生產特點,合理分解到企業中,定人定時完成培訓工作,爭取要在2023年6月底完成。
桐鄉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