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推動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監督工作取得實效,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5起各地查處的應急管理系統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省應急管理廳火災防治管理處處長李金明以權謀私問題。2015年至2019年,李金明利用擔任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行政許可辦負責人、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等職務便利,在安全生產設施設計項目受理和審查、煙花爆竹生產設備安全論證、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9.27萬元、美元2萬元。此外,2006年至2021年,李金明在日常工作中和重要節日期間多次收受安全評價公司和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所送的紅包禮金共計26.5萬元。李金明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李金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婁底市應急管理局人事教育培訓科原副科長聶中漢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等問題。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聶中漢利用負責教育培訓發證工作的職務便利,私自按照20元/個的收費標準向婁星區某技能培訓學校等10家教育培訓機構違規收取制證費用共計5.65萬元(組織調查期間,聶中漢主動退回了違規收取的費用)。此外,聶中漢還存在擅自使用單位公章,為部分一般行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蓋章并發放合格證的問題。2022年1月,聶中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長沙市望城區應急管理局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張志明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問題。2016年至2022年,張志明在擔任望城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二科科長、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期間,違規收受長沙某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余某某19次所送紅包禮金共計1.9萬元(組織調查期間,張志明主動上交了違規收受的紅包禮金)。2022年11月,張志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新邵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張勇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2005年至2021年,張勇在擔任新邵縣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股負責人、工會主席,新邵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礦山企業項目選址、設計評審、驗收等職務便利,違規收受煙花爆竹、加油站、非煤礦山等企業負責人財物共計59.79萬元。此外,張勇通過入股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等方式,違規獲利10萬元。張勇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張勇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永順縣應急管理局違規為本地煙花爆竹零售商指定供貨商問題。2020年3月,為壟斷煙花爆竹批發市場,永順縣僅有的2家實際經營的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約定,將全縣劃分為2個供貨配送區域,相互不能向對方負責區域零售點配送供貨。永順縣應急管理局違反相關規定,明確要求煙花爆竹零售商從負責本地區域供貨的批發公司處進貨,否則將認定為“走私走黑”予以查處,此舉導致永順縣煙花爆竹批發價格明顯高于周邊縣市,嚴重擾亂當地煙花爆竹市場秩序,損害眾多煙花爆竹零售商的利益。2022年7月,該局黨委書記、局長楊世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小龍,二級主任科員羅賢弟,工會主席、執法大隊大隊長祝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股長王海等4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應急管理系統承擔著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重要職責,其履職盡責情況與市場主體的安全健康發展息息相關。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以權謀私,有的違規收費,有的收受紅包禮金,有的監管失職失責,反映出我省應急管理系統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紀法觀念淡薄、僥幸心理嚴重,不知戒懼、不守底線。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對照通報的典型案例從思想上檢視,從行動上規范,自覺強化作風建設,以優良作風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通報強調,黨的二十大對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做出了戰略部署,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好發展和安全。要切實履行好作風建設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涉企服務、檢查指導、行政執法等問題突出的環節,深入有效開展行業整治,督促全系統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正確履行職責、規范行使權力,為企業安全生產、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增強在新征程上以自我革命精神推進作風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抓緊抓實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監督工作,督促推動相關職能部門邊查邊改邊整治,對遮遮掩掩、避重就輕的堅決查處糾正,確保以動真碰硬的好作風抓出優化營商環境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