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一、充分認識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義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于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
這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是一次高舉旗幟、凝聚力量、團結奮進的大會。
大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了國際國內形勢,提出了黨的二十大主題,回顧總結了過去5年的工作和新時代10年的偉大變革,闡述了開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等重大問題,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行了戰略謀劃,對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大會批準了習近平同志代表十九屆中央委員會所作的《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的報告,批準了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選舉產生了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習近平同志的報告,深刻闡釋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描繪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為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指明了前進方向、確立了行動指南,是黨和人民智慧的結晶,是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是馬克思主義的綱領性文獻。《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體現了黨的十九大以來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體現了黨的二十大報告確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觀點、重大戰略、重大舉措,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和完善黨的建設、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確要求。
黨的二十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一批經驗豐富、德才兼備、奮發有為的同志進入中央領導機構,充分顯示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蓬勃興旺、充滿活力。
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黨全國的首要政治任務,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繼往開來,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途命運,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對于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二、全面準確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
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必須堅持全面準確,深入理解內涵,精準把握外延。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學習黨的二十大報告和黨章,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屆一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的主題。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弘揚偉大建黨精神,自信自強、守正創新,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斗。這是黨的二十大的主題,明確宣示了我們黨在新征程上舉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樣的精神狀態、朝著什么樣的目標繼續前進的重大問題。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要鄭重宣示,全黨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為指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持道不變、志不改,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勝利前進。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是要鄭重宣示,全黨必須恪守偉大建黨精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保持謙虛謹慎、艱苦奮斗的政治本色和敢于斗爭、敢于勝利的意志品質,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自信自強、守正創新,踔厲奮發、勇毅前行,是要鄭重宣示,全黨必須保持自信果敢、自強不息的精神風貌,保持定力、勇于變革的工作態度,永不懈怠、銳意進取的奮斗姿態,使各項工作更好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要鄭重宣示,全黨必須緊緊扭住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集中一切力量,排除一切干擾,堅持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團結奮斗,是要鄭重宣示,我們必須不斷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大團結,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形成同心共圓中國夢的強大合力。
2.深刻領會過去5年的工作和新時代10年的偉大變革。黨的十九大以來的5年,是極不尋常、極不平凡的5年。5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有效應對嚴峻復雜的國際形勢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風險挑戰,以奮發有為的精神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推向前進,攻克了許多長期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事關長遠的大事要事,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黨的十八大召開10年來,我們經歷了對黨和人民事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三件大事:一是迎來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三是完成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這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團結奮斗贏得的歷史性勝利,是彪炳中華民族發展史冊的歷史性勝利,也是對世界具有深遠影響的歷史性勝利。10年來,我們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采取一系列戰略性舉措,推進一系列變革性實踐,實現一系列突破性進展,取得一系列標志性成果,經受住了來自政治、經濟、意識形態、自然界等方面的風險挑戰考驗,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推動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新時代10年的偉大變革,在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時代10年的偉大變革,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取得的。黨確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兩個確立”是黨在新時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決定性因素。全黨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自覺地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覺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深刻領會開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興黨興國的根本指導思想。實踐告訴我們,中國共產黨為什么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么好,歸根到底是馬克思主義行,是中國化時代化的馬克思主義行。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內外形勢新變化和實踐新要求,迫切需要我們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深入回答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黨治國理政的一系列重大時代課題。我們黨勇于進行理論探索和創新,以全新的視野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集中體現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十個明確”、“十四個堅持”、“十三個方面成就”概括了這一思想的主要內容,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豐富發展。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堅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才能正確回答時代和實踐提出的重大問題,才能始終保持馬克思主義的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不斷譜寫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篇章,是當代中國共產黨人的莊嚴歷史責任。繼續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首先要把握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切實做到堅持人民至上、堅持自信自立、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胸懷天下,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不斷開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
4.深刻領會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共產黨的使命任務。從現在起,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黨的二十大對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兩步走戰略安排進行了宏觀展望,重點部署了未來5年的戰略任務和重大舉措。這是一項偉大而艱巨的事業,前途光明,任重道遠。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隨時可能發生。我們必須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綢繆,準備經受風高浪急甚至驚濤駭浪的重大考驗。前進道路上,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發揚斗爭精神,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堅持把國家和民族發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點上,堅持把中國發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斷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全黨必須牢記,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團結奮斗是中國人民創造歷史偉業的必由之路,貫徹新發展理念是新時代我國發展壯大的必由之路,全面從嚴治黨是黨永葆生機活力、走好新的趕考之路的必由之路。這是我們在長期實踐中得出的至關緊要的規律性認識,必須倍加珍惜、始終堅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引領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巍巍巨輪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5.深刻領會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在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長期探索和實踐基礎上,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創新突破,我們黨成功推進和拓展了中國式現代化。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既有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國情的中國特色。黨的二十大概括了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即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黨的二十大對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作出科學概括: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高質量發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這個概括是黨深刻總結我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歷史經驗,對我國這樣一個東方大國如何加快實現現代化在認識上不斷深入、戰略上不斷成熟、實踐上不斷豐富而形成的思想理論結晶,我們要深刻領會、系統把握,特別是要把這個本質要求落實到各項工作之中。
6.深刻領會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在經濟建設上,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在政治建設上,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發展協商民主,積極發展基層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在文化建設上,要推進文化自信自強,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廣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增強中華文明傳播力影響力,鑄就社會主義文化新輝煌。在社會建設上,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生態文明建設上,要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7.深刻領會教育科技人才、法治建設、國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黨的二十大把握國內外發展大勢,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布局中突出教育科技人才支撐、法治保障、國家安全工作。在教育科技人才上,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科技自立自強、人才引領驅動,加快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在法治建設上,要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設法治社會,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在國家安全上,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8.深刻領會國防和軍隊建設、港澳臺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上,要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全面加強人民軍隊黨的建設,全面加強練兵備戰,全面加強軍事治理,鞏固提高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如期實現建軍一百年奮斗目標,加快把人民軍隊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在港澳臺工作上,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牢牢把握兩岸關系主導權和主動權,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堅定反“獨”促統。在外交工作上,要始終堅持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定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同各國發展友好合作,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
9.深刻領會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部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在黨。我們黨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要始終贏得人民擁護、鞏固長期執政地位,必須時刻保持解決大黨獨有難題的清醒和堅定。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我們解決了黨內許多突出問題,但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將長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將長期存在。全黨必須牢記,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決不能有松勁歇腳、疲勞厭戰的情緒,必須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要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堅持和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建設堪當民族復興重任的高素質干部隊伍,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全面推進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們黨堅守初心使命,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
為實現男女平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黨的二十大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黨的二十大深刻闡釋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系統擘畫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藍圖。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新時代婦女事業發展指明方向。婦女權益保障法是事關婦女事業長遠發展的重要法律,是我國人權保障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部法律是1992年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為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勝利召開并取得重大成果營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此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于2005年、2018年作了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30年來,為婦女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權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
面向新時代、新征程,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系統總結經驗,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工作,不斷豐富婦女權益保障內容,有效提升婦女權益保障水平。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
一、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的重大意義
(一)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和婦女權益保障,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就維護婦女權益、實現男女平等、促進婦女發展作出一系列部署。
黨的十八大首次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寫入黨的施政綱領,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提出“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作出重要論述,要求把保障婦女權益系統納入法律法規,上升為國家意志,內化為社會行為規范。
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做好新時代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必然要求及時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將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全社會普遍遵守的法律規范。
(二)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集中體現
婦女權益是基本人權,婦女權益保障是國家人權事業的重要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其中包括我國婦女事業取得的巨大成就。
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包括一百多部法律法規在內全面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制度體系,婦女權益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廣大婦女充分享有廣泛的權益,婦女“半邊天”作用日益彰顯。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婦女權益保障法事關廣大婦女切身利益,事關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及時修改完善,進一步健全婦女權益保障的制度機制,有利于彰顯黨和國家保障婦女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堅強決心和意志,有利于推動新時代我國人權事業不斷發展。
(三)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是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的有力制度支撐
婦女“半邊天”,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力量。在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始終堅持把實現婦女解放和發展、實現男女平等寫在自己奮斗的旗幟上,領導廣大婦女在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的偉大征程中實現自我解放,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新時代的偉大實踐中實現全面發展。婦女地位得到歷史性的根本改變,廣大婦女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
同時,有礙婦女發展的落后觀念和陳規舊俗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促進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仍有待優化。及時修改完善婦女權益保障法,消除針對婦女的偏見、歧視、暴力,進一步為婦女全面發展營造環境、掃清障礙、創造條件,有利于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有利于激發廣大婦女以更強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在新時代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四)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是回應社會關切的現實需要
我國婦女事業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婦女權益保障領域還存在一些問題或者挑戰。受歷史文化影響,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落后觀念在我國社會尚未根除,歧視婦女、漠視甚至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生育政策調整背景下,生育與就業矛盾加劇,就業領域的性別歧視有所凸顯等等。
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多次就修改完善婦女權益保障法提出議案或者建議,修改完善法律的呼聲較高。修訂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兩次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分別收到40余萬、30余萬條修改意見,是近年來收到公眾意見數最多的法律草案之一。迫切需要通過修法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著力解決婦女權益保障領域面臨的痛點、難點問題。
二、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的指導思想和遵循的原則
此次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著力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優化婦女發展環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修訂工作遵循的原則包括: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明確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婦女工作、維護婦女權益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有關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決策部署。
二是全面總結經驗。深入了解法律實施情況,系統梳理不同階段婦女發展綱要提出的總體目標、重點領域以及策略措施,全面總結有關方面和地方的實踐經驗,及時將適應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需要、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各方面認識比較一致的成功做法轉化為法律規范,不斷鞏固和發展婦女事業取得的成就。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在深入開展調研基礎上,著力研究解決職場和校園性騷擾、就業性別歧視、拐賣婦女等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積極應對生育政策調整帶來的挑戰,為婦女更好兼顧生育與事業提供支持,著力優化婦女發展環境。
四是立足國情實際。堅持從實際出發,不照抄照搬西方制度做法。在中國的傳統文化背景、社會背景與法律制度體系下,分析解決中國婦女事業和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問題,不斷完善符合中國國情、與當前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婦女權益保障制度體系,確保廣大婦女依法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權益。
三、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的亮點
本次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是繼2005年、2018年兩次修改后的一次全面修訂。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原有規定基礎上,積極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對婦女權益保障制度機制作出更加全面系統的規定,亮點眾多。總的看,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豐富婦女權益保障制度內容。實現男女平等是衡量社會文明的重要尺度,黨和國家歷來重視婦女發展與進步,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我國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明確規定“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報告均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寫入黨的執政綱領,充分彰顯黨和國家實現男女平等的堅定意志。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僅在總則中明確規定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促進男女平等,還在各章中不斷豐富完善婦女權益保障的具體制度規定,確保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確保廣大婦女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平等獲得發展機遇、平等享有發展成果。
二是在落實全面保障基礎上,根據新時代婦女工作特點和婦女事業發展要求強化特殊保護。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婦女的政治權利、人身和人格權益、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婚姻家庭權益等各方面權益作出規定。在體現和落實全面保障的基礎上,更加突出結合婦女自身特點和婦女工作實際,強調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在醫療保健和健康檢查、公共設施配建、生育服務保障、預防和處置性騷擾、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等諸多方面,根據婦女特點提供特殊保護,為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和促進婦女全面發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三是完善政府相關保障措施,強化婦女聯合會等有關方面的保障職責。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積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總結我國婦女事業發展成就與經驗,旗幟鮮明強調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新時代婦女權益保障事業始終有“主心骨”,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明確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制,從制定和實施婦女發展規劃、提供經費保障、完善婦女發展狀況統計調查制度、發展婦女衛生健康事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預防和處置侵害婦女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等各方面,完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具體保障措施,壓實政府相關責任。與此同時,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高度重視婦聯組織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明確婦聯做好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工作,明確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婦女聯合會求助。婦女聯合會等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支持幫助受害婦女,督促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依法查處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是倡導全社會尊重和關愛婦女,鼓勵和支持婦女自強。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重視動員全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關心、關愛和支持婦女發展,明確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通過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意識,培育尊重和關愛婦女的社會風尚。組織動員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結合工作職責和自身特點開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依法捐贈、資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婦女權益保障事業。與此同時,充分尊重婦女的重要主體地位,明確國家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國家采取措施支持女性人才成長,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健全全民終身學習體系,為婦女終身學習創造條件,為婦女創造公平的就業創業環境,為困難婦女提供必要幫扶,保障和促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更好發揮婦女“半邊天”的重要作用。
四、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前共9章、61條,經過本次修訂,增至10章、共86條,修改涉及條款多,增加的規定多,結構上也有調整。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完善總體性制度機制。一是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二是規定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促進男女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禁止排斥、限制婦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權益。三是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制。四是規定男女平等評估機制、婦女發展狀況和權益保障統計調查制度。五是明確國家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二)完善政治權利保障。一是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支持女性人才成長。二是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明確婦女聯合會代表婦女積極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三)完善人身和人格權益。一是將第六章“人身權利”前移作為第三章,并將章名修改為“人身和人格權益”,突出人身和人格權益的重要地位。二是強調婦女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三是強調禁止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有關醫療活動時,應當尊重婦女本人意愿。四是在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的基礎上,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報告和解救、安置、救助、關愛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等職責。五是在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預防和處置性騷擾、性侵害制度機制。六是規定住宿經營者應當加強安全保障措施,發現可能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七是媒體報道涉及婦女事件應當客觀、適度,不得侵害婦女的人格權益。八是加強婚戀交友關系中的婦女權益保障,擴大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九是規定建立健全婦女健康服務體系、心理健康服務支持以及全生育周期系統保健制度,設立婦幼保健機構,定期為女職工安排健康檢查,合理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設施。
(四)完善文化教育權益。一是完善保障適齡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制度機制。二是規定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三是規定國家健全終身學習體系,為婦女終身學習創造條件。
(五)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一是消除就業性別歧視,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具體情形,將就業性別歧視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二是規定用人單位女職工權益保障相關責任,明確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應當包含女職工權益保護相關內容。三是完善生育保障,規定國家建立健全職工生育休假制度,明確用人單位對女職工的生育保障義務,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等。四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精神,規定加強對貧困婦女、老齡婦女、殘疾婦女等困難婦女的權益保障。
(六)完善財產權益。一是規定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不動產登記、征收或者征用補償等方面的權利。二是規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涉及村民利益事項的決定,不得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權益。三是規定國家保護婦女在城鎮集體所有財產關系中的權益。
(七)完善婚姻家庭權益。一是規定國家鼓勵婚前體檢,明確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二是規定婦女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要求記載其姓名等權利。三是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共同財產查詢、離婚時家務勞動經濟補償等制度。
(八)完善救濟措施。增加一章關于“救濟措施”的規定,作為第八章。一是規定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工作的機構、婦女聯合會可以督促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依法查處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二是規定用人單位侵害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聯合工會、婦女聯合會約談用人單位。三是規定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等方面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救濟措施,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涉及村民利益事項的決定進行指導監督。四是規定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制度。
(九)完善法律責任。就違反有關報告義務、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義務、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等義務的行為,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二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于2022年10月30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2年10月30日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政治權利
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權益
第四章 文化教育權益
第五章 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第六章 財產權益
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八章 救濟措施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促進男女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禁止排斥、限制婦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權益。
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第四條 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依法保障婦女的權益。
國家采取有效措施,為婦女依法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 國務院制定和組織實施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和促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制定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婦女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婦女權益保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
第六條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和地方各級婦女聯合會依照法律和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代表和維護各族各界婦女的利益,做好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工作。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合會等群團組織應當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做好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
第七條 國家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婦女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尊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第八條 有關機關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應當聽取婦女聯合會的意見,充分考慮婦女的特殊權益,必要時開展男女平等評估。
第九條 國家建立健全婦女發展狀況統計調查制度,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婦女發展狀況和權益保障統計調查和分析,發布有關信息。
第十條 國家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意識,培育尊重和關愛婦女的社會風尚。
第十一條 國家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成績顯著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政治權利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
第十三條 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依法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婦女和婦女組織有權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婦女權益保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保證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國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婦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保證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成員。
第十五條 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干部,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干部。
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干部,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
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可以向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推薦女干部。
國家采取措施支持女性人才成長。
第十六條 婦女聯合會代表婦女積極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十七條 對于有關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批評或者合理可行的建議,有關部門應當聽取和采納;對于有關侵害婦女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應當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權益
第十八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權益。
第十九條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第二十條 婦女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
第二十一條 婦女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遺棄、殘害、買賣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權益的行為。
禁止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醫療機構施行生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婦女本人同意;在婦女與其家屬或者關系人意見不一致時,應當尊重婦女本人意愿。
第二十二條 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禁止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禁止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按照各自的職責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被解救婦女的安置、救助和關愛等工作。婦女聯合會協助和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歧視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第二十三條 禁止違背婦女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其實施性騷擾。
受害婦女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投訴。接到投訴的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并書面告知處理結果。
受害婦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根據女學生的年齡階段,進行生理衛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護教育,在教育、管理、設施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其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保障女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學校應當建立有效預防和科學處置性侵害、性騷擾的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女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通知受害未成年女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女學生,學校、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保護其隱私和個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一)制定禁止性騷擾的規章制度;
(二)明確負責機構或者人員;
(三)開展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教育培訓活動;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衛措施;
(五)設置投訴電話、信箱等,暢通投訴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調查處置程序,及時處置糾紛并保護當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
(七)支持、協助受害婦女依法維權,必要時為受害婦女提供心理疏導;
(八)其他合理的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措施。
第二十六條 住宿經營者應當及時準確登記住宿人員信息,健全住宿服務規章制度,加強安全保障措施;發現可能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七條 禁止賣淫、嫖娼;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在任何場所或者利用網絡進行淫穢表演活動。
第二十八條 婦女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益受法律保護。
媒體報道涉及婦女事件應當客觀、適度,不得通過夸大事實、過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婦女的人格權益。
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
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現實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三十條 國家建立健全婦女健康服務體系,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開展婦女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篩查和診療,提高婦女健康水平。
國家采取必要措施,開展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健康知識普及、衛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保障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需求,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婦幼保健機構,為婦女提供保健以及常見病防治服務。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依法捐贈、資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婦女衛生健康事業,提供安全的生理健康用品或者服務,滿足婦女多樣化、差異化的健康需求。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為女職工安排婦科疾病、乳腺疾病檢查以及婦女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檢查。
第三十二條 婦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婚前、孕前、孕產期和產后保健制度,逐步建立婦女全生育周期系統保健制度。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保健服務,保障婦女生育安全和健康。
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規劃、建設基礎設施時,應當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廁所和母嬰室等公共設施。
第四章 文化教育權益
第三十五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
第三十六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保障適齡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義務。
對無正當理由不送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政府、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并創造條件,保證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
第三十七條 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入學、升學、授予學位、派出留學、就業指導和服務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國家規定的特殊專業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規定把掃除婦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納入掃盲和掃盲后繼續教育規劃,采取符合婦女特點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方法,組織、監督有關部門具體實施。
第三十九條 國家健全全民終身學習體系,為婦女終身學習創造條件。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根據城鎮和農村婦女的需要,組織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
第四十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從事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活動,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五章 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第四十一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第四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就業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糾正就業性別歧視,為婦女創造公平的就業創業環境,為就業困難的婦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
(二)除個人基本信息外,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
(三)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四)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
(五)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在錄(聘)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應當具備女職工特殊保護條款,并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的集體合同中應當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職工權益保護相關內容,也可以就相關內容制定專章、附件或者單獨訂立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四十五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四十六條 在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權利。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女職工在懷孕以及依法享受產假期間,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滿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限自動延續至產假結束。但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或者女職工依法要求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的除外。
用人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第四十九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將招聘、錄取、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辭退等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行為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
第五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保障婦女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權益。
國家提倡和鼓勵為幫助婦女而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五十一條 國家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嬰幼兒托育服務等與生育相關的其他保障制度。
國家建立健全職工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孕產期女職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權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加強貧困婦女、老齡婦女、殘疾婦女等困難婦女的權益保障,按照有關規定為其提供生活幫扶、就業創業支持等關愛服務。
第六章 財產權益
第五十三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第五十四條 在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第五十五條 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或者征用補償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產登記,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上將享有權利的婦女等家庭成員全部列明。征收補償安置或者征用補償協議應當將享有相關權益的婦女列入,并記載權益內容。
第五十六條 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項的決定,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戶無男性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第五十七條 國家保護婦女在城鎮集體所有財產關系中的權益。婦女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相關權益。
第五十八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繼承權。婦女依法行使繼承權,不受歧視。
喪偶婦女有權依法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六十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第六十一條 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第六十二條 國家鼓勵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共同進行醫學檢查或者相關健康體檢。
第六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引導當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六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六十五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第六十六條 婦女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等情形的影響。
對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動產以及可以聯名登記的動產,女方有權要求在權屬證書上記載其姓名;認為記載的權利人、標的物、權利比例等事項有錯誤的,有權依法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有關機構應當按照其申請依法辦理相應登記手續。
第六十七條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財產狀況且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第六十八條 夫妻雙方應當共同負擔家庭義務,共同照顧家庭生活。
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補償辦法由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九條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或者處理夫妻共同租住的房屋,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條 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
父親死亡、無監護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母親的監護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七十一條 女方喪失生育能力的,在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時,應當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條件下,優先考慮女方的撫養要求。
第八章 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或者檢舉。有關部門接到控告或者檢舉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為控告人、檢舉人保密。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符合條件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司法機關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七十三條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婦女聯合會等婦女組織求助。婦女聯合會等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并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并予以答復;不予處理或者處理不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婦女聯合會可以向其提出督促處理意見,必要時可以提請同級人民政府開展督查。
受害婦女進行訴訟需要幫助的,婦女聯合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四條 用人單位侵害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聯合工會、婦女聯合會約談用人單位,依法進行監督并要求其限期糾正。
第七十五條 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等方面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請鄉鎮人民政府等進行協調,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項的決定進行指導,對其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內容責令改正;受侵害婦女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開通全國統一的婦女權益保護服務熱線,及時受理、移送有關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接到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予以處置。
鼓勵和支持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建設婦女權益保護服務熱線,提供婦女權益保護方面的咨詢、幫助。
第七十七條 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一)確認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時侵害婦女權益或者侵害婦女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分配權益和宅基地使用權益;
(二)侵害婦女平等就業權益;
(三)相關單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
(四)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
(五)其他嚴重侵害婦女權益的情形。
第七十八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婦女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履行報告義務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并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造成婦女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由上級機關或者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未履行報告等義務的,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的,由公安、網信、文化旅游、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侵害婦女權益的申訴、控告、檢舉,推諉、拖延、壓制不予查處,或者對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未及時制止或者未給予受害婦女必要幫助,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人身和人格權益、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以及婚姻家庭權益的,依法責令改正,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八十六條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條?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附錄: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一、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一)礦山井下作業;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三)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二、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一)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冷水作業;
(二)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
(三)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
三、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一)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二)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五)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
(七)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八)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十)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四、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一)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第一項、第三項、第九項;
(二)作業場所空氣中錳、氟、溴、甲醇、有機磷化合物、有機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
前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業是偉大的。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開創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先后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為優化婦女發展環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寫入黨的施政綱領,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婦女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為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加速行動。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率明顯提升,社會地位顯著提高,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途徑更加多元,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彰顯,發展環境日益優化。婦女事業和男女平等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新成就。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歷史性變化,婦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婦女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婦女發展存在差距,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婦女民生保障力度還需加大。婦女在就業、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權利的保障仍面臨現實困難。婦女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針對婦女各種形式的歧視不同程度存在,性別平等觀念有待進一步普及,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讓性別平等落到實處、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更高水平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對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顯著增強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一個婦女免于歧視的世界,打造一個包容發展的社會,對推動全球性別平等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婦女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團結引領婦女建功新時代、奮進新征程。
依照憲法和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婦女發展實際,參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宗旨,制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半邊天”作用,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婦女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落實,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兩性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營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環境,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
4.堅持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充分發揮婦女的重要作用,促進婦女積極投身高質量發展,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得到深入貫徹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創新完善。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經濟權益,經濟地位穩步提升。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支持家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弘揚。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優化。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展望2035年,與國家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婦女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2/10萬以下,城鄉、區域差距縮小。
3.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明顯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篩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全面普及,促進健康孕育,減少非意愿妊娠。
5.減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不斷提升。婦女焦慮障礙、抑郁癥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7.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婦女健康素養水平。
8.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
9.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提高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比例。
10.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健康的制度機制。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預防為主,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和“健康中國母親行動”,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統籌改革監管體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多渠道支持婦女健康事業發展。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關注婦女的特殊需求。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大中型醫院和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省、市、縣級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應用,保障婦女兒童享有高質量的醫療保健服務。省、市、縣級依托現有醫療機構,全面加強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保障。強化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絡。加強復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助產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
3.建立完善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務。堅持保健與臨床結合,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為婦女提供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衛生健康服務,提高婦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加強監管,促進婦幼健康新業態規范發展。
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完善醫療機構產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將孕產婦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為低收入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持續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制度。有效運行危重孕產婦救治網絡,提高危急重癥救治能力。
5.完善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和救助政策。提高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和能力,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推進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試點工作。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促進70%的婦女在35—45歲接受高效宮頸癌篩查,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定期進行女職工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提高人群篩查率。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創新應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強化篩查和后續診治服務的銜接,促進早診早治,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加強對困難患者的救助。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識。在學校教育不同階段以多種形式開展科學、實用的健康教育,促進學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增強男女兩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倡導共擔避孕責任。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加強產后和流產后避孕節育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預防非意愿妊娠。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加強對女性健康安全用品產品的質量保障。規范不孕不育癥診療服務。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
7.加強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產婦感染者治療率達到95%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強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婦女感染者特別是流動和欠發達地區婦女感染者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為孕產婦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咨詢、心理和社會支持等服務。
8.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加強心理健康相關知識宣傳,根據婦女需要開展心理咨詢、評估和指導,促進婦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調適方法,預防抑郁、焦慮等心理問題。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重點關注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心理健康。強化心理咨詢和治療技術在婦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應用。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人員培養力度,促進醫療機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規范服務。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9.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加大婦女健康知識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規范發布婦女健康信息,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等知識技能。提高婦女參與傳染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制煙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宣傳教育。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0.提高婦女營養水平。持續開展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因地制宜開展營養和膳食指導,提高婦女對營養標簽的知曉率,促進婦女學習掌握營養知識,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營養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婦女群體開發營養健康宣傳信息和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開展孕產婦營養監測和定期評估,預防和減少孕產婦缺鐵性貧血。預防控制老年婦女低體重和貧血。
11.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行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引導婦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加入各類健身組織。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鼓勵支持工會組織、社區開展婦女健身活動,不斷提高婦女的體育活動意識,培養運動習慣。
12.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科技支撐。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間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和上下聯動。促進婦女身心健康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發揮婦產疾病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作用。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3.大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全面推進,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4.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2%以上。
6.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的性別結構逐步趨于平衡。
8.大力培養女性科技人才。男女兩性的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
9.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10.女性青壯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婦女廣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局,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和校園生活各方面,融入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材編制、課程設置、教學過程的性別平等評估。在師范類院校課程設置和教學、各級各類師資培訓中加入性別平等內容。
3.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適時出臺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指導意見。推動因地制宜開發性別平等課程,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女童失學輟學問題。保障欠發達地區女童、留守女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以及殘疾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支持學業困難女童完成義務教育,提高女童義務教育鞏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
6.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專業設置,提供多種學習方式,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復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國工匠。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女農民工、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招生過程中的特殊專業范圍,強化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采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支持數理化生等基礎學科基地和前沿科學中心建設,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學素質。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力度。開展女科學家進校園活動,發揮優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樣引領作用。引導中小學女生參加各類科普活動和科技競賽,培養科學興趣、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深入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9.大力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關注培養義務教育階段女生愛科學、學科學的興趣和志向。引導高中階段女生養成科學興趣和鉆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報考理工類院校。加大女性創新型、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女大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在實踐中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引導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10.為女性終身學習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開放靈活的終身學習體系,完善注冊學習、彈性學習和繼續教育制度,拓寬學歷教育渠道,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和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建立健全國家學分銀行和學習成果認定制度。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區和在線教育,為進城務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業女性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
11.持續鞏固女性青壯年掃盲成果,加大普通話推廣力度。完善掃盲工作機制,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消除女童輟學現象,杜絕產生女性青壯年新文盲。普通話培訓及各類職業培訓向欠發達地區婦女和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深化掃盲后的繼續教育。提高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12.加強女性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加強女子高校建設,推動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婦女研究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培養具有跨學科知識基礎和性別平等意識的專業人才。加大對婦女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跨學科研究,提高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重大研究項目中婦女或性別研究相關選題的立項比例。
13.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機制,高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和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管理、預防排查、投訴受理和調查處置。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履行查詢法定義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教職人員進行處置。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和機會得到保障。
2.促進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
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左右。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促進女性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水平。
5.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保障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和健康。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降低。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益,平等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補償權益。
8.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實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創新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創新制度機制,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提出糾正意見,或者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性別歧視的訴訟。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聘)和職工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領作用。
3.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促進婦女就業的人崗對接。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支持婦女參與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加大幫扶力度,多渠道幫助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發展,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各族婦女就地就近就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愿的婦女下鄉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
4.促進女大學生就業創業。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服務,引導女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提升就業能力。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高校和屬地政府提供不斷線的就業服務,拓寬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鼓勵女大學生到基層、中小微企業或新經濟領域就業。推廣女大學生創業導師制,開展女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支持女大學生創業。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女畢業生提供就業幫扶。
5.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升婦女職業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不斷提高婦女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逐步消除職業性別隔離,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擴大農村婦女轉移就業規模,縮小男女轉移就業差距。
6.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強化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參與科技決策咨詢、拓展科研學術網絡、提升國際影響力和活躍度,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培養高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銳意創新。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專業知識、科研管理、創新創業等的培訓。加強典型宣傳,發揮榜樣引領作用。
7.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的掌握和應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8.改善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狀況。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健康宣傳教育,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宣傳執行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意識。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以及勞動安全和職業健康監督。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落實哺乳時間和產假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職業防護和職業健康監督保護,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產工藝的危害。
9.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加強勞動保障法律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執法措施。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推動有條件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設立女職工維權仲裁庭,依法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
10.為女性生育后的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推動落實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為女性生育后回歸崗位或再就業提供培訓等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等用人單位探索設立女性科研人員生育后科研回歸基金。推動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孕婦休息室等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務。
11.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工作中,依法保障農村婦女權益。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辦法,完善包括征地補償安置在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內部分配機制,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股權量化、權益流轉和繼承等各環節,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家庭成員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保障進城落戶女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2.支持脫貧婦女穩定增加收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扶持發展適合城鄉低收入婦女自主發展的手工編織、農村電商等特色產業項目。通過致富帶頭人培育、幫扶車間建設和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
13.支持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積極發揮婦女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大力開展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發揮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等平臺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引導女農民爭做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提升參與水平。
2.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中國共產黨各級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區黨員總數中女性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國家機關部委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部門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0.鼓勵支持女性參加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障礙,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與婦女地位作用相適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意識,把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提出目標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女性領導干部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培訓。鼓勵高校開設領導力相關課程,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及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自治組織,推進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實現全覆蓋并有效運行,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探索打造婦女網上議事平臺,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協商。
3.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擴大黨的婦女群眾基礎,培養對黨的感情,深化對黨的認識,引導擁護黨的主張,激發婦女入黨的政治意愿。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
5.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干部,促進女干部不斷增強學習本領、政治領導本領、改革創新本領、科學發展本領、依法執政本領、群眾工作本領、狠抓落實本領、駕馭風險本領。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干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保持優秀年輕干部隊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實女干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應配盡配。保障婦女在干部錄用、選拔、任(聘)用、晉升、退休各環節不因性別受到歧視。
6.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促進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事業單位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確保婦女在崗位晉升、職員晉級、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干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采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注重從女致富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大學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干部。在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通過提名確定女性候選人、女性委員專職專選、女性成員缺位增補等措施,提高村(居)委會成員、村(居)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組織婦女積極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定修訂,開展協商議事活動。促進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9.支持引導婦女參加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對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并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對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婦聯組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聽取婦聯組織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落實相關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困難婦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對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重點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幫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定修訂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支持靈活就業女性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建立國家級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鞏固提高生育保險覆蓋率,完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支付及生育津貼政策。妥善解決婦女在就業和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保障問題。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成效。加強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保障。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作用,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做好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婦女醫療救助。推進建立女職工醫療互助,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宮頸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建立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斷增加婦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促進婦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權益。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建立企業年金,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提高婦女養老保險水平。
5.保障女性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提高女職工特別是女農民工的參保率。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適時制定特殊時期失業保障政策,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提供失業保障。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增強工傷保險預防工傷、保障生活、促進康復的功能,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保障范圍。督促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確保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7.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推進法律實施,強化政策銜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健全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鼓勵、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為生活困難婦女提供救助幫扶。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臺,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更好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落實各項補貼待遇,逐步提升老年婦女福利水平。完善殘疾人補貼制度,動態調整、合理確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擴大適合殘疾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結合服務能力適當拓展服務對象,重點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養服務。促進養老機構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提高老年婦女生活照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水平。支持社會力量擴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支持鄰里之間的互助性養老。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養老服務隊伍。
10.探索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按規定納入保障范圍,妥善解決其護理保障問題。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有機銜接。探索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提高護理服務質量。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
11.提高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水平。開展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對農村留守婦女進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以縣級為單位的信息臺賬。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支持農村留守婦女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完善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不斷拓展對婦女群體的關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點為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婦女群體提供權益保護、生活幫扶、精神撫慰等關愛服務。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支持婦女成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8.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不斷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9.促進夫妻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策略措施:
1.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宣傳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等家庭美德,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家風、革命前輩紅色家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代家風,營造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環境,實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自覺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
2.制定出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完善人口生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完善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等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完善產假制度,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標準,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保障力度,加強對退役軍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絡。發展數字家庭。
4.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千千萬萬家庭的好家風支撐起全社會的好風氣。
5.鼓勵支持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化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創建,提升健康素養,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杜絕浪費。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
6.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面向家庭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促進男女平等觀念在婚姻家庭關系建設中落實落地,倡導夫妻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開展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一站式”服務。廣泛開展生育政策宣傳。推進移風易俗,保障各民族婦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價彩禮等現象,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網絡等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范管理。
7.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強化銜接聯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推進縣(市、區、旗)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人民調解員隊伍,搭建“互聯網+”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便捷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
8.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實施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制度,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9.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護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發展銀發經濟,推進智慧健康養老,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10.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促進父母共同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創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開展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樹立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摒棄“重智輕德”等觀念,掌握科學知識和方法,注重言傳身教,關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引導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提升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城鄉社區、進家庭。
3.健全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
4.全面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提高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5.提高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促進婦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
6.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
7.穩步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8.婦女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斷提高,作用得到發揮,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9.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我國在國際婦女事務中的影響力。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婦女,持續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弘揚黨和人民在各個歷史時期奮斗中形成的偉大精神,激發婦女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教育聯系服務,凝聚青年女性、知識女性、新興產業從業女性和活躍在網絡空間中的女性。通過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通過深化東中部地區與西部民族地區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促進各族婦女廣泛交往深度交融。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將構建先進性別文化納入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制度體系。大力宣傳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典型和性別平等優秀案例。推動各級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機關、學校、企業、城鄉社區、家庭以多種形式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將婦女參與程度和滿意度納入文明城市評選內容。引導婦女在文明單位創建中愛崗敬業,爭做文明職工。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培訓、評估和監管。開展對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提升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加強對公共文化產品和傳媒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監測和監管,吸納性別專家參與相關評估,消除網絡媒體、影視產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現的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規范網絡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完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優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利用婦女之家、圖書館、網絡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婦女網絡安全意識和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防止網絡沉迷。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推動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
6.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廣泛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提高環境科學素養,掌握環境科學知識,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引領綠色生產生活,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支持婦女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7.持續改善婦女生活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開展環境污染因素影響研究,監測分析評估環境政策、基礎設施項目、生產生活學習環境等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推進城鄉生活環境治理,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開發利用清潔能源,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產品。
8.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守護飲水安全命脈。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強符合婦女需求的衛生廁所建設。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完善落實城鎮公共廁所設計標準,推動將男女廁位比例規范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評選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穩步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推動旅游景區、商場、客運樞紐和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
10.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婦女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制訂中統籌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應對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11.積極促進國際婦女事務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關于促進男女平等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國際公約和文件,積極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涉及性別平等相關目標。參與全球促進性別平等事業,提升我國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促進婦女發展交流互鑒,講好中國婦女發展故事,宣傳中國婦女事業發展成就。積極主辦和參與涉及婦女議題的各類國際會議,推動發展婦女民間外交,持續打造我國婦女人文交流品牌,在國際舞臺上展現中國形象。支持婦女投身“一帶一路”建設,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重要作用。
12.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系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聯合中央主流媒體,依托婦聯全媒體,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加強婦女輿情尤其是網絡輿情監測,對錯誤觀點言論及時發聲,協調督促處置,正面引導輿論,優化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健全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體系。
2.促進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規范化建設和有效運行。
3.提高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婦女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作用。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6.提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所有權、繼承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同財產享有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中國建設全過程。適時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刑法、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體系。加大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促進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健全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和縣(市、區、旗)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參與法治中國建設的能力。深入開展民法典等專項普法活動,面向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充分發揮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婦聯組織、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者以女性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等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健全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適時出臺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釋、指導意見或實施細則,發布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或指導性案例。推動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出臺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加強宣傳教育、預防排查,建立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強化相關主體強制報告意識,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開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誡書情況統計。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及時簽發人身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率,加大執行力度。加強緊急庇護場所管理,提升庇護服務水平。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心理撫慰和生活救助,幫助其身心康復。加強對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蹤回訪。加強反家庭暴力業務培訓和統計。
5.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完善落實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整治“買方市場”,及時解救被拐婦女并幫助其正常融入社會。打擊跨國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網絡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依法加大對強迫、引誘幼女和智力殘疾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化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對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推動完善防治性騷擾相關立法。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預防和制止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發生的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暢通救濟途徑。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加強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的監管和查處,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猥褻、侮辱、誹謗、性騷擾、散布謠言、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違法犯罪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生活困難婦女獲得經濟幫助、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融合發展,為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落實法律法規對婦女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類社會組織和專業律師、基層法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難婦女能夠獲得司法救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健全聯合約談、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調研督查、發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政策的制定實施。加強“12338”婦女維權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綱要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綱要實施。
(二)落實綱要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綱要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綱要相關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三)加強綱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將綱要實施以及婦女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綱要實施,實現婦女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省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以及上一級婦女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省、市、縣級規劃頒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中央及地方承擔綱要(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綱要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綱要實施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綱要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綱要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六)加強婦女發展經費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婦女事業。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綱要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構建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婦女發展的民生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動綱要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交流互鑒經驗做法,講好中國婦女發展故事。
(八)加強綱要實施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干部學習內容,將實施綱要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綱要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綱要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內容和綱要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婦女發展專家隊伍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婦女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廣泛深入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綱要實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等工作。鼓勵婦女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綱要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并逐步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方案。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綱要實施進展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綱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的人員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婦女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分性別統計監測。規范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婦女發展統計指標,推動納入國家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國家、省、市三級建立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豐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完成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綱要實施,實現綱要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