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團關于加強“三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三秋”工作即將全面啟動,為進一步明確各行業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保證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三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現對當前“三秋”期間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各單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克服松懈思想,保持警鐘長鳴。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二、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湛勝
副組長:安靜、高云飛、李捃君、楊曉丹
成員:郭成勝、蒲光龍、段喜東、孫健
劉歡歡、董生俊、馮素清、曾玉玲
劉云、劉焱及各單位“兩委”成員
團“三秋”安全生產工作組下設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辦,辦公室主任由經發辦副主任劉歡歡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農業生產安全
由農發中心牽頭,協同經發辦和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加強對采棉機、拉花車輛的監督管理。
1.采棉機的管理
?采棉機必須由農發中心(農機部門)檢驗合格后取得號牌、三證齊全(駕駛證、行駛證、上崗證)和參加商業保險后,方可進地采收作業。
?凡外來采棉機進團后全部統一停放到團農機庫,由團農發中心協同經發辦(安委辦)、派出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外來采棉機相關手續聯合審查備案登記,車輛及人員手續齊全和消防安全設施達標后,方可進連隊轄區作業。
?采棉機必須確保安全設施齊全,配備滅火器6具以上、自帶1000公斤消防水箱、消防水車和感溫滅火彈等。
④采棉機作業時每臺采棉機持證駕駛員不少于2人,消防員不少于1人。
⑤禁止夜間采摘棉花,采摘時間不得晚于晚上23:00.
2.拉花車輛的管理
①拉花車輛必須取得團農發中心(農機部門)和經發辦(安委辦)聯合頒發的運輸合格證后,方可從事運輸作業;
②嚴禁“黑車非駕”、無牌、無證駕駛農業機械上路;
③運輸拖車長、寬、高不合格的,超長、超高、超載、拖斗尾部四周一圈未粘貼反光膜的,未噴涂醒目安全標語的,不允許拉運棉花;
④嚴禁拉運棉花車輛不攜帶滅火器或滅火器失效以及未戴防火罩等違法行為;
⑤嚴禁小四輪無安全銷、尾部未粘貼反光標識、葉子板上坐人、牽引架上站人和人貨混裝等違章違法行為上路行駛。
對于違反規定的采棉機車,按情節輕重采取警告、停止采收作業10天,未經審核私自作業的機車列入黑名單不允許在團轄區內作業。
時間:10月15日-11月20日
責任人:董生俊
3.由經發辦(安辦)牽頭,農發中心配合,對棉花加工廠進行不間斷檢查,重點檢查棉花加工設備檢修情況,軋花期間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配備情況、安全警戒設置情況,專職安全員配備情況;
時間:10月-12月
責任人:何愛菊
(二)加強施工工地管理
由經發辦(建設部門、工程項目部門)城鎮管理中心牽頭,每日對正在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以下方面:
1.監理是否在位,監理日志記錄情況。
2.安全制度制定并上墻情況。
3.施工現場安全帽佩戴情況、防護網設置情況、安全繩配備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施工單位,由檢查組當場出具處罰通知書,對監理單位履職不力扣除相應的管理費,并由監理單位對施工企業進行處罰。同時團鎮將對問題嚴重的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形成材料,報送石獅建設局,建議將該單位列入黑名單。
時間:9月25日-11月30日
責任人:馮素清
(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由經發辦(安辦)牽頭,團領導帶隊,加大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路口及通連、通營公路車輛的巡察,嚴禁各類車輛(電動車、摩托車、小四輪等)違章行駛、嚴禁拉花車輛載人。由各連隊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職工群眾拉花車輛進行巡回檢查勸導,杜絕違規違章車輛上路。
時間:9月25日-11月25日
責任人:劉歡歡、何愛菊及各連隊黨支部書記
(四)預防一氧化碳中毒
1.由安委辦牽頭,社綜辦、社事辦和城鎮管理中心組成督導組,對轄區各單位平房住戶及連隊偏遠散戶室內使用燒煤取暖的職工群眾進行摸排,登記摸底表,督導連隊“兩委”自排自查一氧化碳報警器的使用情況,以及督促大漠天然氣公司不定期地入戶巡檢,預防燃氣泄漏和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時間:2020年10月15日-2021年3月
責任人:何愛菊、董生俊
2.由文廣中心牽頭,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對預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進行宣傳,連隊要利用集中升國旗、召開職工代表或職工大會之機,加大對職工群眾宣傳力度,引導職工安裝和正確使用一氧化碳報警器。
時間:10月15日-2021年3月
責任人:劉云及各連隊黨支部書記
3.由社綜辦牽頭,鼓勵干部為居住在偏遠散的少數民族親戚贈送一氧化碳報警器,并協同派出所加大對偏遠散戶使用煤爐和一氧化碳報警器情況的排查,
時間:10月15日-12月底
責任人:蒲光龍
4.由社事辦牽頭,鼓勵社會力量為困難及老弱病殘群體捐贈一氧化碳報警器,并教會一氧化碳報警器的正確使用。
時間:10月15日-2021年3月
責任人:郭成勝、曾玉玲
(五)學校、幼兒園、醫院和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1.組織宣傳教育,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2.組織教師,協同派出所民警在上下學時進行交通引導。
3.不定期地檢查人員密集場所的用火,用電安全,所有樓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通道是否堆有雜物等安全隱患,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4.完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不定期地組織演練。
時間:10月15日-本學期末
責任人:彭新紅、胡功珍、劉焱
(六)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供應站等易燃易爆場所安全
1.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加大對重點部位的日常檢查,巡查;
3.檢查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4.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5.加油、加氣、換氣點的實名制登記情況;
6.安全警示標識,標牌齊全,監控設施清晰完整;
時間:10月15日-12月底
責任人:李林聯、何展飛、李士軍
四、強化責任追究,切實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一是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安全生產工作。各單位,各部門黨政一把手,要親自研究、親自安排、親自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親自帶隊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心中有數,心中有底。各單位制定“三秋”安全工作實施計劃,9月30日前上報團經發辦,并且10月、11月每月兩次上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二是強化失職追責的力度。對安全生產政令不暢通、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的,即使不出事也要問責。要嚴肅事故查處,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堅決打到痛處,讓思想麻痹和心存僥幸的企業和責任人受到教育和警醒。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認真組織宣傳學習,領會通知精神,結合本單位,本企業實際,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認真安排部署轄區內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貫徹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杜絕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三秋”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十四團辦公室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