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廣泛深入地宣傳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樹立高度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素質,推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經常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內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安全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管理培訓、典型事故教育、法制教育等。
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形式可采取座談會、專題會、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知識競賽、圖片展、橫幅、宣傳欄、網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要求: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屬地管理,企業負責;突出重點。
2.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由管委會統一組織部署,各企業相互配合,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培訓方式,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識。
3.宣傳教育工作在每年的重大節日、專項整治等時間段應利用懸掛宣傳橫幅、張貼標語、網絡新媒體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4.每年組織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5.對日常巡查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沒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檔案的,必須責令整改,落實教育培訓工作。
四、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檔案。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經費應當列入管委會年度財務計劃,予以保障。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福建上杭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縣政府安辦
福建上杭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12月13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