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安監站,各有關企業,各評價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衢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做好〈浙江省工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試行)〉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衢應急〔2020〕37號,龍應急〔2020〕22號轉發)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在國慶節前安全生產督察中的指示精神,強化工貿企業危化品安全管理,督促各有關企業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全評價各項工作,現將各有關企業截至2021年10月8日落實安全評價并上傳“衢州市智慧安監系統”的審查情況通報給大家,詳見附件。
從統計數據看,截至目前全縣有132家使用危化品的工貿企業,與上月相比經濟開發區(城北)新增1家,溪口鎮、湖鎮鎮分別有2家、1家企業因工藝調整不再使用危化品。其中,有83家完成了《安評報告(表)》,完成率62.9%,83家企業中49家完成了評價報告提出的隱患問題整改確認,完成整改率為59%,各項數據較上月通報有所提高。但此項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評價和整改進度依然緩慢。該工作自去年6月份市、縣應急管理局部署至今已一年多,但仍有不少企業未能取得《安評報告(表)》,對安評提出的隱患問題整改確認進度也較緩慢。二是各屬地工作落實情況參差不齊。經濟開發區體量較大,占全縣總量的82.6%,較上次通報進度不明顯;龍洲街道、小南海鎮、橫山鎮企業均已完成評價報告,但小南海鎮1家企業整改確認不規范,橫山3家企業均未完成整改確認,后續需加強跟蹤督促;湖鎮鎮、東華街道有提高但仍需加快工作進度;溪口鎮、石佛鄉進度偏慢,其中石佛鄉僅2家企業,雖然有1家已完成評價和整改,但自上次通報后數據無變化,溪口鎮從4家企業減少為2家,但仍無企業完成評價和整改。
針對存在的問題,各有關安監站要進一步強化屬地監管責任落實,認真分析進度緩慢原因,加強跟蹤指導服務,通過多渠道及時將通報文件傳達到每一家有關企業的企業主或主要負責人,必要時上門再通知、再督促。各有關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要引起高度重視,充分利用接下來二十余天時間,主動聯系聘請的評價服務機構,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資金投入,嚴格落實危化品安全評價和隱患整改工作,及時上傳“衢州市智慧安監平臺”,確保工作閉環,確保合法合規。各評價服務機構要根據企業委托合同,積極與服務對象企業溝通交流,及時組織開展安全評價,協助指導企業落實整改,及時依法據實出具《安評報告(表)》、《整改確認意見書》,確保評價內容真實有效。對于各級檢查中新發現的使用危化品從事生產但未開展安全評價的企業,要及時報應急管理局列入名單,督促企業開展安全評價、隱患整改和資料上傳工作。
下步,對于上級應急管理部門檢查、抽查發現工貿企業使用危化品未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落實安全評價和整改的情況,一律依法立案處罰。對于10月31日以后仍未落實危化品安全評價各項工作的企業將開展重點檢查,對相關違法違規問題要加大處罰力度。對于觸犯刑法的行為,將按照“行刑銜接”的原則,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1.各屬地工貿企業完成危化品使用安全評價情況
2.工貿企業危化品使用安全評價落實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