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況】
2021年6月3日14時16分,位于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界牌新村的清遠市花城五金鑄造有限公司廢鋼車間起重機墜落,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700萬元。
【直接原因】
經調查認定,清遠市花城五金鑄造有限公司員工違章作業,軌道梁無設計圖紙,軌道梁制作、安裝不規范,導致軌道梁中心點嚴重偏離支持中心線,引起軌道梁支座的坍塌,造成軌道梁滑落,引起其上兩臺空載起重機(2#起重機北側墜落、3#起重機整體墜落)墜落到車間地面,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教訓】
一、事故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一是安全素質偏低,安全履職不到位。花城五金公司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長期未到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管理能力薄弱,不熟悉安全生產情況、相關政策法規、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理職責。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落實三級安全培訓,培訓檔案缺失,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偏低;安全檢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處理軌道橫梁偏移、無證操作特種設備等問題。
二是安全意識淡薄,廠房結構不合理。該公司為追求利益最大化盲目改擴建涉事車間,未經過規范設計、施工及驗收合格環節即投入使用,車間廠房多個立柱變形,一行車承重梁連接處出現孔洞未坐實。車間負責人、天車班班長明知肇事起重機操作員鄭某無特種設備操作證,依然長期安排其操作起重機械。
三是違章無證作業,特種作業不規范。該公司共有13臺起重機依規需持證人員操作,共有16人持證,仍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起重機;未嚴格執行高處作業“五個必須”工作要求,安排電工在橋式起重機上從事高處作業僅通過口頭布置,未出具作業票,未安排專人監護。
四是點檢流于形式,隱患排查不到位。該公司沒有起重機大行車路軌及支撐橫梁的隱患排查記錄,起重機的點檢只有打鉤,沒有詳細記錄具體內容,對軌道梁偏移的問題未記錄在點檢記錄中,安全生產“一線三排”工作機制還不扎實,企業對于自身危險因素辨識不足,特別是全員風險隱患排查的機制沒有形成。
二、屬地政府和行業部門監管不到位
一是石角鎮政府及鎮有關部門。未完全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監督檢查不到位,缺乏專業技術水平,在日常檢查中沒有及時發現管轄區域企業的安全隱患。
二是清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職責范圍內工礦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督促事故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執法業務水平不足,未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企業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指導不力。
三是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督促事故單位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未能發現事故發生單位存在的不具備操作資格上崗作業等問題。
【追責情況】
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清遠市花城五金鑄造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某睿、法人代表兼總經理鄭某森、副總經理楊某凱、生產部部長楊某波、天車班班長肖某斌等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清遠市花城五金鑄造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鄭某森2個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對清城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石角鎮政府及鎮有關部門7名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由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并給予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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