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福州召開,新修訂的《福建省消防條例》獲得全票通過,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與原《條例》對比,修改幅度達到95%以上,是一部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順應消防體制改革、充分總結福建成功經驗做法的消防條例。
適應消防救援隊伍整合改革
明確了消防救援機構依法行使消防綜合監管職能和承擔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在全國首次明確了應當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及人員納入地方表彰和獎勵范圍,還規定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政府專職消防員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安置、撫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業安置等方面制定優待保障政策。
明確消防工作“三個必須”原則
將安全生產的“三個必須”原則引入消防工作之中,明確了消防工作應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為厘清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提供遵循。
依法實施消防信用監管
加強信用監管手段,規定了對消防安全領域嚴重危害行為,建立健全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和退出機制。
加強“智慧消防”建設
規定了政府要加強智慧消防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對高層民用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以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推廣應用現代化和智能化技術開展消防工作;與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的,可以實行單人值班。
強化石化消防安全保障
結合我省已躋身全國石化大省的實際,規定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指導危化品企業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加強專職消防隊和工藝處置隊的建設。
強化電動車消防管控措施
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的現狀,對停放充電行為及其場所設置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并對電動汽車充電安全也作出了規定;同時,還規定物業服務人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汽車停放、充電行為以及充電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強化民宿消防安全建設
規定了政府應當加強農家樂、民宿集中區域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從事民宿經營活動的,應當落實相應消防安全措施和設施器材。
強化古建筑消防保障措施
規定了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不可移動文物、傳統風貌建筑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或者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保障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保障“生命通道”暢通
為了解決“生命通道”不暢、執法邊界不明的問題,明確了公安交管、鄉鎮(街道)、城管和消防部門對違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查處分工。
優化消防領域營商環境
總結固化“放管服”時期好的經驗做法,對部分火災風險較小的場所優化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鄭振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