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切實加強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為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安全環境,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長期政治任務,納入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等重點學習內容,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有關指示批示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組織開展全省相關領域領導干部專項培訓。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在主要媒體開設專欄,深化學習宣傳。各級安委會要迅速開展國務院安委會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5條重要措施大宣講活動,確保學深悟透、落地見效。
(二)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開展“三千幫扶”行動,為旅游、交通等受疫情影響的特困行業,礦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以及中小企業安全發展紓困解難。開展千名干部包千家行動,省、市兩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統籌組織1000名業務骨干,包保相關企業,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開展千名專家助企行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組織1000名專家,幫助企業辨識重大風險、排查重大隱患;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從工傷預防費中落實專項資金,2022年培訓1000名左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著力提高安全生產領域“放管服”改革精細化、監管執法精準化水平。完善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安全監管、執法檢查有效方式。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從嚴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清單》。劃出四條紅線,對發生亡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不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規定、不依法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存在重大隱患無故拖延整改的,一律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推行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墻”的,發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責承諾制度,記入誠信檔案,落實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規定。
(四)夯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企業要依法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礦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必須配備安全總監。嚴格落實礦山、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學歷、技術職稱要求。中央在鄂企業、省屬重點企業要組建與企業規模、經營布局相適應的安全、技術團隊,對所有分支企業實行全覆蓋監督管理。
(五)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所有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強制性開展轉崗、復崗人員以及試生產、轉產、復工階段針對性安全培訓。把典型事故案例作為重要培訓內容,強化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合格后再上崗,并依法處罰用人企業,直至停產整頓。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訓、考試不到位的責任。發生亡人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律重新參加培訓。
三、強化安全生產風險源頭治理
(六)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突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排查化解重大隱患等重點內容,扎實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時間持續至2022年底。盯緊守牢礦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漁業船舶、金屬冶煉、建筑施工、油氣長輸管道、城鎮燃氣、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列出清單、壓實責任,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大班次礦山、尾礦庫“頭頂庫”、油氣儲備基地、群租房、客車客船、民航飛機、高鐵地鐵等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隱患,一律由省、市兩級安委會或商請中央企業總部掛牌督辦,對拒不整改的,采取停產停工、追究刑事責任等堅決果斷措施。對隔離場所、商場、影院、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責令整改。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對排查整治不認真,未列入清單、經查實屬于重大隱患的,視同事故處理,引發事故的從嚴追究責任。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省級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實現隱患“動態清零”。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各級安委會及專業委員會每年公開掛牌督辦一批重大隱患。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高危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前置條件,不得“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對危化品、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高危項目和人員密集場所,嚴格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不得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不得隨意下放或委托市、縣審批。研究制定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及隱患排查制度。組織開展2019年以來新建化工項目立項審批專項檢查,不達安全標準的立即停止上馬和開工,已經運行的堅決整改。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終身追責。落實重大產業布局國家決策,運用政策激勵、市場引導、標準倒逼等辦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八)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大力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2023年前全面建成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2024年前?;飞a儲存企業全部建成智能化安全風險管控平臺。加快實施化工、礦山等行業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程。聚焦城鎮燃氣、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及安全運行,加強信息化建設。加快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船舶全部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選擇部分地區試點,推動整合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線、特種設備、“雪亮工程”等監測預警信息,建立城鄉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體系。
四、堅決治理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九)加強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深入開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加快推進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運行。扎實開展化工和危化品行業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有效管控生產儲存、運輸、廢棄物處置、化工園區等重點環節(部位)安全風險。加強油氣長輸管道風險隱患治理。推進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把即將關閉退出礦、停產停建礦、整合技改礦、生產建設礦等所有類型礦山納入監管、治理范圍。深化尾礦庫綜合治理。加強“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三無”船舶、非法碼頭,以及超限超載、非法營運、貨車違法載人等非法違規行為治理。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深化高層建筑、自建房、老舊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強化物防技防措施。深入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強化起重機械、預防高墜專項整治。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為重點,立即開展全省自建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自建經營性用房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和安全狀況評估,依法堅決查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層等違法違規行為。對自建房住改商存在安全隱患的,迅速整改。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設審批、安全檢測、日常監管、違建拆除等長效機制,嚴格規劃設計、工程質量、驗收使用等各環節監管。
(十)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市(州)、縣(市、區)政府統籌,開展分包轉包、掛靠資質專項清查,2022年內完成全面清查、分類甄別、問題處理。重點查處建筑施工、礦山、化工、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以包代管、無資質承包、掛靠資質等行為,做到發包方、轉包方、承攬方一起查,單位資質、個人資格一起查。嚴格資質管理,推動資質信息向社會公開、向所在企業公告、向安全監管執法部門備案。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發生事故一律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制定工程業務分包轉包和資質使用負面清單,從嚴限制地下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對外發包采掘等主體作業工程。中央在鄂企業、省屬企業每年向主要業務所在地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工程業務承包發包轉包等情況,接受屬地政府監管。
(十一)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礦山、?;贰⒔饘僖睙挼刃袠I領域的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中央在鄂企業、省屬企業要帶頭減少靈活用工人員。探索“互聯網+監管”,強化建筑施工、礦山等行業工人實名制管理,運用平臺大數據篩查等手段,及時鎖定重點監管企業(單位)。加強執法檢查,對用人單位未依法將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培訓的,依法予以處罰。
(十二)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規范事故信息報告,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事故上報的主體責任;有關部門(單位)在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時,必須向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暢通事故信息收集渠道,快速核查投訴、舉報信息,加強社會監督。對瞞報、謊報、遲報或者拖延不報生產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人和負有管理、領導責任的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五、嚴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
(十三)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強化精準執法,明確省市縣三級執法管理權限,確定各級執法管轄企業名單,分行業制定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清單并動態更新,科學確定重點檢查企業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覆蓋執法檢查,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執法檢查。堅持嚴格執法,緊盯安全風險突出的關鍵環節、要害部位和重點場所,開展“雙隨機”“四不兩直”、異地交叉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理直氣壯開展執法。對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停產停業指令,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堅決采取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對漠視法律、罔顧生命的企業負責人一律依法嚴懲;對領導干部或其身邊工作人員、親屬插手干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一律將相關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安全生產犯罪打擊力度。
(十四)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立即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和行業進行集中整治。對礦山違法盜采、油氣管道亂挖亂鉆、?;贩欠ㄉa運輸經營儲存、建筑無證施工和層層轉包、燃氣行業無證經營、客車客船漁船非法營運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依法精準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責問責等措施。依法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事故,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以及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規依紀依法從重懲處并公開曝光。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實行安全生產、干部作風建設、懲治腐敗、掃黑除惡一體推進。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堅持屬地管理、“三管三必須”“管合法必須管非法”的原則,常態化長效化推進,每年集中處理、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行為案件。
(十五)重獎激勵安全生產舉報。鼓勵社會公眾通過多種方式,舉報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和生產安全事故。用好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提高舉報獎勵標準,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省級每年安排500萬元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基金,對舉報有功人員實行重獎。完善舉報線索核查機制,簡化獎勵兌現手續。
六、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
(十六)強化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壓實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將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巡視巡察和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自覺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靠前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執法力量建設等重大問題。其他黨委會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各級政府要組織制定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將安全生產納入年度重點民生實事,每年至少解決2-3個突出問題。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對玻璃棧道、玻璃幕墻、村民自建房、農家樂等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明確安全監管主責部門和配合部門,厘清責任邊界。加快推進省、市、縣安委會實體化運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專崗專職,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市、縣政府領導聯系包保煤礦、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制度。
(十七)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抓緊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強化綜合監管職責,全面承擔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理直氣壯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健全述職、考核等制度,進一步發揮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作用,督促牽頭部門履職盡責。組織清理、評估直接關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項,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糾正,對國家要求收回的及時收回。
(十八)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各級財政依法保障安全監管執法、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等經費需要。加快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2022年內配齊建強市縣兩級監管執法隊伍,按規定落實執法車輛、裝備、制式服裝,確保有足夠力量、相應條件承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任務。優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結構,通過配備行政執法技術專職檢查員等方式,確保2023年底前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礦山、?;分攸c市(州)、縣(市、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齊專業監管人員。進一步充實各級住建(消防審驗、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監管執法力量。鄉鎮(街道)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應當明確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構和職責,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持續推進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在行政村(社區)配備安全生產協管員。充實基層消防監管力量,加快建設鄉鎮(街道)消防救援所(站)。
(十九)強化安全生產督辦考核。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和考核,加大安全生產等約束性指標在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為對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排名結果向社會公開。健全安全生產巡查制度,省委、省政府對市(州)和省有關部門一屆任期內實行安全生產巡查全覆蓋。全面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表優應當考察安全生產履責情況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等制度。各級黨委政府要將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納入督查督辦內容,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督查。
(二十)嚴肅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典型事故掛牌督辦、提級調查、約談、“開小灶”、調查報告公開等制度。強化事故暴露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跟蹤督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對一年內發生同類事故、瞞報事故、敏感時段發生有影響的事故,一律提級調查,從嚴追究責任。對非法礦山、違法盜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縣、鄉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中央在鄂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屬企業分公司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的市(州)安委會向其總公司書面通報。建立事故警示教育現場會制度,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召開警示教育現場會。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提出的任務和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以極端認真負責的態度和釘釘子的精神,確保各項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湖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