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力度,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及時發現和整治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重大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以下安全生產領域隱患及違法行為舉報制度:
第一條 舉報權利和義務: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舉報人)均有權對我局監管范圍內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道路、橋梁、路燈、公園廣場、公共綠地、便民市場、環衛設施等市政運營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違規違法行為向我局或者局屬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
(二)被舉報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針對被舉報的事實,按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核實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監管部門,對于因客觀條件限制而不能馬上整改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第二條 舉報范圍:
1、安全生產:在生產過程中有違反勞動紀律;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機械、電氣設備、生產場地、環境存在的隱患;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其他不安全因素。
2、安全管理:布置安全生產和現場管理中有違章指揮現象的;違反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違反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行政規章;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的;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3、對于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報的違法行為。
4、其它可能構成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三條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采取書信、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提倡實名舉報,舉報內容詳細具體,并盡可能提供有效線索或證據,以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核查。
第四條 舉報地址: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忻州市長征西街北巷4號
電話:0350-3021678、12319數字城管熱線
郵箱:xzzf2017@163.com
第五條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誣告和懷有惡意的不實舉報,移送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第六條 對舉報人舉報的每一起事件,受理舉報的部門應及時認真核查處理舉報事項,并認真執行舉報的登記、核查、處理、督辦、答復、統計和報告制度。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認真慎重地組織核查,核查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查清問題,消除隱患,又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第七條 對于無權調查或對調查權有爭議的事項,上報上級安全監管部門決定調查權限。
第八條 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舉報事項調查處理結束后,應當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用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的,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