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年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著力解決我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不斷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按照一年全面落實、兩年提升落實、三年鞏固提升的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市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2018 年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年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以及自治區、市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藏黨發[2017] 10號)、《中共林芝市委員會辦公室林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意見》(林委辦[2017] 68號),以預防群死群傷事故為中心,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系統建設,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企業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強化主體責任意識,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探索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部門監督,依法規范、企業落實,突出重點、強化實效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管理制度體系、投入保障體系、培訓教育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初步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企業“五落實、五到位”工作的領導,成立察隅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羅加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副組長為楊力縣委常委、副縣長,各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安監局局長曉迪同志擔任。
四、主要任務
企業要保障生產經營建設活動安全進行,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設施設備、人員素質、采用的工藝技術等方面達到相應的要求,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從實際情況看,許多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就是企業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為追求經濟利益,冒險蠻干、違規違章,甚至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今年我縣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業企業以及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 和規模以上其他工貿企業為重點,各部門通過落實監管職責,督促、提升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樹立法治觀念,把住法律“底線”,嚴格依法生產經營。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并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通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全縣重點企業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 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員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全縣各類企業必須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在2017 年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實“五落實、五到位”各項工作。
(一)確保安全責任到位。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覆蓋企業各層級、各部門、各類人員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和全員責任,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責任清單,制定各類安全責任的考核標準及獎懲制度。要強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確保安全投入到位。督促企業按規定及時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安全培訓教育、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勵費用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依法為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社會責任。
1.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非煤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 小型露天采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 萬噸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于建筑、鋪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場,每噸1元;
(2) 地質勘探單位安全費用按地質勘查項目或者工程總費用的2%提取。
2.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鐵路工程為2.0%;
(2) 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5%。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列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3.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 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2) 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交通運輸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
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
(2)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
5.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果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 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的,按照3.5%提取;
(2) 營業收入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 營業收入超過500 萬元至1000 萬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4) 營業收入超過1000 萬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6.中小微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的5%和1.5%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商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者少提安全費用。
7.企業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其他企業營業收入低于1000萬元的,按照1%提取。
8.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混合經營企業,如能按業務類別分別核算的,則以各業務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上述標準分別提取安全費用; 如不能分別核算的,則以全部業務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主營業務計提標準提取安全費用。
(三)確保安全培訓到位。督促企業對包括外來作業人員在內的各類人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參加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特種崗位作業的專業技能,持證上崗。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2 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
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廠
(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5.(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第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者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6.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7.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 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9.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四)確保安全管理到位。推動企業嚴格安全生產制度管理,現場管理,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和新材料,組織開展危險有害因素和崗位風險點辨識排查,建立崗位、班組、車間、企業各層級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現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的閉環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應當嚴格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程度高的特殊作業許可的安全管理。應當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現狀評價,切實保障職工安全健康權益。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各崗位的 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會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五)確保應急救援到位。督促企業加強應急管理,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危化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非煤礦山、交通運營、建筑施工等單位,要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應當對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崗位應急處置措施的培訓和演練,確保員工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高效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 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2.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3.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2) 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3) 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4) 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
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部署階段(5月1日—5月20日前)。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進行專題動員部署,把動員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一家企業。要組織企業負責人及全體員工深入學習領會本通知要求,切實增強其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各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實施方案于6月30前報縣安委辦。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6月30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組織,督促企業對照主體責任要求,認真查找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列出問題清單,拉條掛賬,逐項進行整改,突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第三階段:執法檢查階段( 7 月1日—10月30日)。
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加強明察暗訪、計劃執法和“雙隨機”抽查,對主體責任履行不時位的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堅決依法處明到位。縣安委辦、縣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督導調度本地本行業領城“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的開展情況,縣安委辦要組織開展1次明察暗訪或督查督導,推動工作落實。
第四階段:總結考核(11月1日—15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的總結工作,查擺問題、總結經驗,積極探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縣安委辦將適時對各有關單位開展督導,年底集中組織總結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主要負責人要專題研究部署,分管負責人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帶隊檢查督導。各相關部門要按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按照“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責任,確保責任和工作到位。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升企業安全責任意識。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義和要求,引導企業履行主體責任。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組織開展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專題培訓,切實增強企業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責的意識和能力。要采取監管與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督促指導企業深入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培訓,著力提高從業人員遵章守規意識,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
(三)樹立典型,發揮示范引導作用。縣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深入一線,深入企業,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研究提出指導意見。要宣傳一批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例、非法違法導致的事故案例作為反面典型; 同時,及時總結、樹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樣板,采取多種形式推廣先進經驗,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四)強化執法,促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建設,著力培養辦案能手,全面推行“分類別、分層級、全對接”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全面使用執法文書,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未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或問題突出的企業,要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嚴厲查處,對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要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并子以曝光。
(五)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激勵機制,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和升級、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要著力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不斷健全不良信用記錄制度、“黑名單”制度、誠信評價及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將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評先評優、“黑名單”等掛鉤。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重點行業領域治本攻堅力度,支持和引導企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產能。要落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引導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持、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六)強化督導考核,嚴肅責任追究。縣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開展“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的情況,要加強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和調度通報,堅持一月一調度、兩月一通報。活動開展情況納入2018年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不認真負責、推進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追責。
縣各有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要將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每月一報,次月1日前上報上一月工作開展情況總結、階段工作總結與階段任務結束三日內上報,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年活動總結于2018年11月15 日前上報至縣安委會辦公室,同時要加信息報送力度。
聯系電話:0894-5432181
郵箱:
察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