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2022年2月,由赤峰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牽頭,組織編寫了《赤峰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初稿完成后,征求了12個旗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意見,匯總反饋意見后,經過修改完善,形成了現在的《赤峰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2年8月,經相關專家組評審并形成審議稿,通過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審查。2022年10月20日,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編制背景
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之后,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部分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也進行了調整;201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和應急管理部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均對《預案》的編制提出了新的要求。為盡快厘清和明確各有關部門在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工作中應擔負的職責,健全我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體系,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亟需對我市《預案》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預案共7個章節及2個附件。
第一章,總則。對編制目的、依據、使用范圍、預案體系、工作原則、事故分級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其職責。對應急組織機構、現場指揮部、旗縣區應急指揮機構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三章,預防、預警與信息報告。對應急處置準備、預警級別劃分及發布、預警行動、預警調整與解除、信息報告的主體及報告事項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四章,應急響應。對響應分級、響應程序、指揮協調、處置措施、擴大響應、應急聯動、社會動員、信息發布、應急結束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五章,后期處置。對善后處置、社會救助、保險理賠、調查評估、事后恢復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六章,應急保障。對通信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生活保障、資金保障、救援隊伍及物資設備保障、技術保障等內容進行了編制。
第七章,預案管理。對教育培訓、應急演練、預案修訂、預案制定與解釋、預案的實施內容進行了編制。
附件對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生產安全事故分級、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進行了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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