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院(系)、單位:
2024年寒假將至,為做好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穩定,現將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
嚴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嚴守安全紅線和底線,按照《首都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要求,落實、落細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要打通實驗室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把安全要求傳達到位,壓實壓緊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危險源管控工作
要充分結合近期實驗室安全專項排查發現和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檢查,著重開展易燃易爆試劑的采購、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以及高壓、高速、高溫等高風險設備隱患的排查整治。應加強對實驗氣體、危險化學品等采購的監管,嚴格控制實驗室現場存量,不超量囤積、禁忌混存。
三、全面掌握寒假期間實驗室開放使用情況
假期確因教學科研需要使用的實驗室,須到所屬院(系)、單位進行申報和審批,未經審批的實驗室不得開放使用。各院(系)、單位應全面掌握開放使用情況,嚴格審批程序,按要求向學校備案實驗室和人員情況,并做好各類危險源、實驗項目管控工作。實驗室負責人應全面掌握實驗場所人員及實驗情況,實驗項目應做好風險評估,編制和落實操作規程,評估有風險的實驗須有老師現場指導。
四、加強值班值守,強化應急響應
各院(系)、單位要高度重視寒假期間值班值守工作,確保人員到位、聯絡暢通,定期開展自查和巡檢。認真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及各類管理措施,加強應急物資保障,做好應急設備設施的維護、檢查工作。寒假關閉的實驗室要切斷電、水、氣源,鎖好門窗,如若需要,可貼封條。各單位應同時做好未開放實驗室的安全巡視與管理,確保假期實驗室運行安全、平穩、有序。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