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充分發揮政治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功能作用,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近日研究制定了《加強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政治工作七項措施》,決定從全省專門調劑100名干部投入除患攻堅一線,充實基層消防監督力量。
云南總隊黨委把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針對全省143個基層消防大隊中75個大隊消防監督干部少于5人的實際,采取機關業務骨干下沉一線、從超編單位調劑干部等方式,從全省調劑100名干部,按照每個大隊至少5名監督干部的標準補齊大隊執法力量,投入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一線,助力推進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
根據要求,調劑干部、接收單位實行責任捆綁機制,做到責任要求“三明確”,明確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管理責任,明確調劑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多少和完成時限,明確助力行動“日志、周報、月調度”工作機制,確保重點不失控、責任不漏人、工作不失誤。結合大整治行動深化防火條線“師傅帶徒弟”活動,調劑干部編入“師徒團隊”實行并肩作戰,做到業務理論師傅幫教、監督檢查師傅示范、經驗交流師徒互學,總隊級“師傅團隊”巡回指導,為大整治行動提供專業指導和技術支撐,助力攻堅行動取得實效。
《進一步激勵消防監督干部擔當作為的七項獎懲措施》明確了具體的獎優罰劣措施和辦法,激勵消防監督干部擔當作為,扎實推進大整治行動深入開展。結合大整治行動工作進度,總隊每半月評選5名、支隊每周推選3名“攻堅之星”,大整治行動結束后優先表彰獎勵;并將大整治行動的成效納入干部年度考核、單位業務考評重要內容,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同時啟動專項政治監督,成立1個巡回指導組、16個交叉監督組開展政治監督,堅持正反結合,既發現基層好的做法和勇于擔當盡責的干部,又查處一批行動遲緩、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作用。
(姜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