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促進臺灣建筑企業在廈門市有序發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據《關于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廈委辦發〔2018〕18號)、住建部《關于擴大臺灣建筑業企業在閩開展建筑活動范圍的復函》(建市函〔2018〕178號)、省廳《關于制定臺灣建筑企業在廈門從事建筑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建筑函〔2018〕109號)、省廳《關于臺灣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的意見》、《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臺灣建筑企業進駐廈門市從事建筑活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廈建筑〔2018〕97號)等有關精神,現就臺灣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已取得《臺灣建筑企業進駐廈門企業備案手冊》的企業,按照核準的業務承攬范圍確定對應的資質類別和等級,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標準,審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由我局出具符合安全生產許可的批復文件。
二、兩岸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證書互認,臺灣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包括: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執業資格證書,與我市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互認(按照持證人員在臺灣建筑企業從事的崗位,公司負責人對應a證、項目負責人對應b證,現場安全員對應c證)。
三、臺灣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參照大陸有關規定管理。相關執業人員應參加我局(或其委托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培訓,每三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32個學時。
四、臺灣建筑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將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安全生產許可確認文件撤銷或暫扣處理。
(一)不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
(二)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批復文件的;
(三)以欺騙或賄賂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批復文件的。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工程建設管理處反映。
聯系電話:0592-8123000
附件:1.臺灣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批復服務指南
2.臺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申請表
3.授權委托書
廈門市建設局
2019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