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應急管理局,有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省應急管理廳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2024年6月19日
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有效提升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 8011-2023)》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從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除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稱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以及自主開展上述培訓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統稱培訓機構)。
第三條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負責指導全省培訓機構建設工作,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應急管理部門(以下稱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培訓機構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培訓機構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相關社會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培訓服務,對培訓機構實行自律管理,促進安全培訓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五條 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或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培訓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
第七條 培訓機構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管理人員,并與管理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管理人員承擔安全培訓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滿足安全培訓教師條件的可以兼任安全培訓教師。
第八條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培訓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員管理、培訓教學評估、培訓檔案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和應急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等培訓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
第九條 培訓機構應當編制符合gb/t 29639的火災、踩踏、觸電等類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或者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章 培訓場所
第十條 培訓機構應當具備自有或者簽署3年及以上租用合同的固定辦公場所和培訓場所,配備滿足日常辦公需要的辦公設備設施。除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操作項目外,其他培訓場所不得設置在地面以下。
第十一條 培訓機構理論培訓場地應當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實際操作場地不得占用公共資源。
生產經營單位和大中專院校申辦培訓機構的,培訓機構辦公場所和培訓場所應當相對獨立,不得影響生產經營單位正常生產經營和大中專院校正常教學。
第十二條 培訓場所建筑防火和消防設施應符合gb 55036和gb 55037的要求,經消防驗收或評估合格。
培訓場所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被占用、堵塞、鎖閉。
第十三條 理論培訓場所應有滿足同期60人以上培訓需求的理論教室,學員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1.5㎡,且理論教室大小與培訓規模(指一個班級在培學員數)相匹配。
理論教室應當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寬敞明亮,桌椅完整。
第十四條 實際操作培訓場地應當滿足《河南省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培訓場地和設備設施配備標準》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設施設備。實際操作設備設施可自有或租賃,租賃期3年及以上,建立有設備設施臺賬,定期檢查、維護與保養,確保完好、安全、可靠。
開展焊接與熱切割作業、滅火器的選擇和使用等涉及動火作業的實際操作車間或訓練場地,原則上應獨立建設在建筑物地面一層或空曠地帶。
高處作業及其他涉及高處作業的實際操作設備設施能滿足工作面高度不低于2米訓練要求。
第十五條 理論教室和實際操作場地應當配備具備聯網和存儲功能的監控設備、學員身份信息錄入和識別功能的考勤設備。監控設備應當滿足對線下培訓全過程錄像和存儲要求,并聯網至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考勤數據應當同步上傳至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系統。
第四章 安全培訓教師
第十六條 專職教師是指與培訓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專門從事安全培訓教學工作,具備安全培訓類別應有的專業知識、技能和教學能力的人員。
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有效期限原則上不低于3年。培訓機構應當依法落實專職教師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兼職教師是指由培訓機構聘請,兼職從事安全培訓教學工作,具備安全培訓類別應有的專業知識、技能和教學能力的人員。
兼職教師原則上受聘于一家培訓機構,聘用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年。
第十八條 講授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課程的安全培訓教師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專業技術能力:
(一)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取得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或高級職稱;
(三)取得過相應行業類別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書5年及以上,或者曾任或現任省轄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相應行業安全生產專家5年及以上;
(四)具備相應安全培訓類別教學能力。
第十九條 講授線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理論培訓課程和實際操作課程的安全培訓教師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專業技術能力:
(一)理論培訓教師應具有相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實際操作培訓教師不限此學歷);
(二)取得過與所授課程對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或中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累計時間5年及以上;
(三)具備相應安全培訓類別教學能力。
第二十條 培訓機構講授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課程的專(兼)職安全培訓教師每個行業類別應配備2名及以上。講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理論培訓課程和實際操作課程的專(兼)職安全培訓教師每個特種作業類別應配備3名及以上,其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高處作業每個作業類別專職教師不少于1名。
第二十一條 滿足相關專業學歷、職稱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要求和實踐經歷的專(兼)職安全培訓教師可以承擔多個安全培訓類別課程。
第二十二條 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理論培訓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或高級職稱,且滿足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對實踐經驗的相關要求。
第二十三條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安全培訓教師的教學能力評估,提升安全培訓教師素質。
第五章 培訓機構報告程序
第二十四條 培訓機構擬開展的培訓業務應當包含兩個及以上特種作業類別,開展培訓活動前應向當地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材料,書面報告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情況報告表》、單位基本情況及自查報告;
(二)教學辦公場所平面圖、教學辦公場所自有或租賃證明材料;
(三)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管理人員一覽表、與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等材料;
(五)專(兼)職安全培訓教師一覽表、安全培訓教師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等材料;
(六)自有辦公設備清單;
(七)自有或租賃實際操作設備設施清單、購置證明或租賃合同,各培訓類別主要操作設備圖片;
(八)申請單位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第二十五條 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在申請單位書面報告之日起30日內,完成安全培訓條件現場核查。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評估標準(申報)》,申請單位經核查評估具備必備條件,且評估90分及以上為合格。
第二十六條 經核查合格的申請單位,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出具核查報告,連同申請單位書面材料報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根據情況對省轄市應急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單位情況進行抽查。
經核查,具備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的申請單位,在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官網予以公布,可以開展相應安全培訓業務。核查未通過的申請單位,再次報告距前一次報告時間間隔不少于3個月。
第二十七條 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在河南開展培訓業務的,運營單位應當向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河南省線上安全培訓平臺基本情況報告表》、運營單位基本情況、合規運營承諾書、自評估情況、授課教師情況、課程內容與培訓大綱符合性說明、產權和著作權證明、管理制度、運營保障設備設施等。
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按照《河南省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評分標準》經核查評估具備必備條件,且評估90分及以上為合格。評估合格的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應按照要求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作協議,開展相關培訓業務。
第二十八條 培訓機構發生法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辦公場所和培訓場所搬遷、培訓業務增項或者變更等情況的,應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評估標準(復核)》進行復核評估,經核查評估具備必備條件,且評估90分及以上為合格。復核評估不合格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相關培訓業務。
第六章 教學管理
第二十九條 理論培訓可以采用線下或者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開展。實際操作培訓應當采用線下培訓方式開展。
第三十條 培訓課程及學時應當滿足培訓大綱的要求。線下培訓每學時不少于45分鐘,線上培訓每學時不少于30分鐘,線下理論培訓學時不應低于相應培訓大綱規定理論培訓學時的30%。
第三十一條 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應當采取視頻點播形式教學,且應當具備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課程管理、實名注冊、遠程教學、交流互動、學習記錄、學時證明、檔案管理、查詢統計、人像抓拍、人臉識別、屏蔽快進、防止多點登錄、無操作鎖屏。
第三十二條 使用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開展培訓的,培訓機構應當對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培訓課程進行審核,確保課程符合培訓大綱要求,并對線上培訓教學進行全過程管理。使用非自主開發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開展培訓的,還應當與平臺運營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網絡數據保密要求和安全責任。
第三十三條 培訓機構、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應當建立教材與課件定期更新、審核機制,確保適應相應行業發展趨勢和滿足安全培訓大綱要求。
第三十四條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教學評估考核機制,教學評估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評估指標: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與方法、課件、培訓效果。
第七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培訓學員的培訓檔案應以紙質或者電子檔案的形式進行歸檔、存放和保管。
檔案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培訓方案或者培訓計劃、培訓通知、學員花名冊、學員登記表、學員簽到表、教師授課記錄、培訓教材與課件、教師評價表、教師教學質量分析表、綜合質量評價表、綜合質量評價分析表、培訓總結、線下培訓現場視頻記錄、線上培訓記錄(包括學習記錄、人像抓拍圖片、學時證明)等。
紙質檔案應填寫規范,簽字真實。“一期一檔”裝訂成冊,封面和書脊注明培訓期次和培訓日期。
電子檔案應“一期一檔”,建立電子文件索引,并保障相關電子檔案可查詢、可驗證。
第三十六條 培訓機構應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培訓教師檔案,“一人一檔”,內容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及其他資格證明材料等。
第三十七條 培訓機構的紙質檔案應當保存于培訓檔案管理室。培訓檔案管理室滿足防火、防盜、防潮要求,使用面積、檔案柜(架)數量應滿足培訓檔案保存需求。
第三十八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6年,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加強對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對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第四十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情況;
(四)培訓收費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 不落實培訓管理制度、不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不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混亂、培訓機構建設質量下滑嚴重,經依法責令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培訓機構,不得從事相關安全培訓業務。
第四十二條 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建設質量嚴重下滑,培訓管理檔案缺失,偽造、篡改、泄露學員培訓數據,經依法責令整改后,仍不具備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條件的,不得在河南省域開展線上安全培訓業務。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培訓機構、線上安全生產培訓平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事項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培訓機構開展除特種作業人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外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授課教師、實習場地和教學管理等不納入培訓機構報告和檢查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