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湖南省召開省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湖南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湖南省消防救援總隊主要領導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消防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修訂《辦法》,是適應上位法修改、消防救援體制改革以及當前全省建筑消防安全形勢變化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管理,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為全省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要全方位完善消防設施,推動信息技術與消防基礎設施融合,建設安全、有序、智慧、高效的消防安全設施體系。要全鏈條加強監督管理,聚焦重點領域、重要環節,加強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力量協同,真正發揮建筑消防設施關鍵作用。要多舉措確保消防安全,深入實施消防安全基層基礎進階工程,強化消防救援力量聯勤聯訓聯調聯戰工作,提升基層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升群眾消防安全防范意識。
總隊表示,將認真貫徹會議精神,配合省司法廳做好文件出臺工作,積極開展《辦法》宣傳貫徹,督促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責任,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加強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建筑消防設施在預防火災事故、降低火災損失當中的關鍵作用,切實守住消防安全底線。
《湖南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辦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由于近年消防監督管理體制發生重大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相繼修改,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2025年7月,總隊積極協調推動將《辦法》修改工作增補納入省政府2025年立法計劃。會前,總隊會同省司法廳先后赴廣東、貴州兩省以及湘潭、益陽、長沙等市州開展實地調研,起草了《辦法(修改草案)》,并廣泛征求相關省直部門和各市州政府意見。該辦法聚焦監管部門職責劃分、建筑消防設施配置、維護和監督管理等,明確了職責義務、規范了監管措施。《辦法》修改完善后將以省政府令頒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