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商市場典型火災事故教訓,內蒙古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隊聚焦商市場風險特點,構建“責任傳導+聯合執法+教育警示+自檢自改”四位一體防控機制,全面提升商市場消防安全治理效能,織密火災防控安全網。
建立責任傳導機制,推動監管體系化。支隊依托消防安全委員會平臺,向屬地政府及行業部門系統部署商市場消防監管重點任務,明確規劃建設、審批驗收、日常監管等環節的部門職責。建立“政府統籌、行業督導、主體落實”三級責任鏈條,推行新建項目消防設計前置審查機制,將消防安全標準貫穿商市場規劃、建設、運營全過程。
創新聯合執法模式,實現整治精準化。支隊采取“雙隨機+靶向式”監管機制,聯合多部門組建專業檢查組,重點圍繞消防通道、電氣線路、危化品管理等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整治。針對地下商超、農貿集市等高風險場所實施差異化監管,通過專項檢查、限期整改、執法處罰等手段形成隱患治理閉環。
構建教育警示體系,促進管理專業化。支隊建立“案例剖析+技能培訓+責任承諾”教育機制,組織商市場負責人分批開展警示教育。通過火災情景模擬、應急疏散演練、設施操作實訓等方式培養消防安全管理骨干隊伍,同步建立重大隱患單位掛牌督辦制度,倒逼主體責任落實。
推行自檢自改機制,實現防控自主化。支隊組織商市場負責人開展自評自查自改行動,建立隱患清單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完成時限。督促商市場負責人、消防管理人加強日常管理、提高自查能力,做到知責、履責、盡責,切實提升本單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