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移珍報道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出臺了《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根據《暫行辦法》,小散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鄉鎮(街道)進行安全生產信息登記,并接受安全生產指導;在施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告知鄉鎮(街道)完工情況,落實銷號閉環管理。
《暫行辦法》所稱小散工程,是指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依法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等有關活動。
《暫行辦法》明確,組織建設小散工程的單位或個人應在開工前進行安全生產信息登記,與施工單位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履行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職責,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立即制止;涉及挖掘作業的,提供或協調有關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等;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以及改變房屋用途作為人員密集場所的,應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無設計方案不得施工;不得將應當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肢解為若干小散工程,規避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鄉鎮(街道)發現的小散工程違法違規行為,對屬于授權執法事項范圍內的,依法查處;對授權執法事項范圍以外的,應及時函告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搶險救災、臨時性房屋建筑、軍用房屋建筑工程不適用《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